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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贸市场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为巩固我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取得的成果,提高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实现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转变,提升城区功能品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实施细则。
  一、农贸市场管理模式
  在我区农贸市场全面推行以市场主办方自我管理为基础、属地或开办单位监管为主导、行政部门联合督导为辅助的管理模式。
  (一)管理方自我管理。市场经营管理权人,是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市场内经营秩序、商品质量、环境卫生、消防、物业、文明诚信经营等事务负管理责任,对场内经营户实行信用分类管理。
  (二)属地或开办单位监管。属地街道、镇(场)或责任单位对农贸市场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负总责。
  (三)行政部门联合督导。由商务部门牵头,城管、农业、工商、食药监、卫生、环保、物价、公安、消防等部门实行联合联动督导。
  二、农贸市场管理方式
  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标准应按照《xx市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xx市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农贸市场卫生)及《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实地考察指标分解(2017年8月)》(23、集贸市场实地测评要求)执行。
  三、市场相关主体的责任
  (一)经营者责任
  市场内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认真落实门前、摊前“三包责任制”,具体做到“五线、四面、一点”。
  1.“五线”。即:证照悬挂一条线,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按照规定明显位置整齐悬挂成一条线;商品摆放一条线,商品出样按照柜台宽度和高度摆放成一条线;物品放置一条线,商位各种经营用具、商品盛装器皿和商品备货等按照规定位置、规定形式摆放成一条线;牌匾设置一条线,摊位(门店)招牌、广告按照规定的规格制作、位置设置成一条线;车辆停放一条线,市场外车辆按照规定区域停放,做到停放整齐成一条线。
  2.“四面”。即:保持门面形象,门头招牌无破损、污渍,尽量做到规格统一;保持地面整洁,无垃圾、积水、污物,通道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保持墙面洁净,商位内外墙体立面无乱吊、乱挂、乱贴小广告,无蛛网积尘;保持台面有序,经营台面商品出样整齐划一、无残留垃圾、污渍,无破损。
  3.“一点”。即:经营户应当守法文明诚信经营。
  (二)市场管理方责任
  市场主办方作为市场管理及文明城市管理长效第一责任人,对市场内经营秩序、商品质量、环境卫生、消防、物业、文明诚信经营等事务负管理责任,应具体做到“十个一”,即:动态巡查一天,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保持通道畅通、环境卫生整洁、车辆有序停放;每天进行一次农残检测及一次过期食品抽检,保证食品安全环境;每天冲洗一次公共区域,保持市场通道地面、大门、垃圾收集间、垃圾桶(筐)、公厕等区域和设施洁净;每周开展一次病媒生物防制,灭除市场内的病媒生物(主要是鼠、蝇、蚊、蟑螂),清理活禽区、水产区等病媒生物孳生地,预防传染病和禽流感等疫情;每周开展一次大扫除,动员所有经营户对经营场所、经营用具等进行清理和清洗消毒;每周清理一次地下管网,对市场内的下水道、盖板、防鼠网及窨井口等区域进行疏通,保持市场排水畅通;每月更换一次公益广告、检查一次门头招牌及野广告,杜绝破损、内容不合法等现象;每周抽验一次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器具精准度;每月开展一次评比考核,按照“文明诚信经营户”考核标准对场内经营户进行评比奖惩;每半年维护一次建筑设施,对市场内的墙面、立面不洁处进行粉刷,对破损的建筑设施进行维修更换。
  (三)属地或开办单位责任
  属地街道、镇(场)或开办单位对农贸市场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负总责,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按照“统一领导、专人负责、集中督查”的原则,建立属地或开办单位、市场创建负责人及市场长效管理督查组三级管理网络,负责农贸市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到市场指导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三是每月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农贸市场文明城市长效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及时向市场管理方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四)监管部门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区商务局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商务局局长xx对xx区商务局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农贸市场专项督查组,由商务局副局长xx任负责人,xx、xx、xx任成员。
  二健全管理规范。以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契机,对标找差、争先进位。按照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与管理提升相统一的要求,抓好农贸市场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长效管理,建立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等级评定制度。试点引进、培育有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化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参与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科学管理标准,落实“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工作要求。
  三是增强经营管理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各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市农贸市场协会对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人员及经营摊主开展精细化管理培训,指导各区农贸市场提高农贸市场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管理人员岗位履职能力和经营摊主规范经营水平。
  四是加强督导机制,安排专人,对照管理标准,每周安排一次农贸市场长效保持抽查检查,及时反馈相关问题,提升农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水平。由商务部门牵头,不定时开展市场秩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改善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对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户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纳入全区企业信用和个人诚信记录。<\/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