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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认识 突出重点
抓好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同志们:
  刚才我们一起观看了《**违法案件警示录》,了解了**公司原经理、原党委书记**从改革标兵、劳动模范一步步沦为阶下囚的变化过程,相信大家都深有感触。
  众所周知,作为“共和国的长子”,国企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党执政兴国,不但要管好“枪杆子”“笔杆子”“印把子”,还必须抓好国有企业这个“钱袋子”。就我市而言,**集团作为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国资经营实体,掌管着城市公交、自来水、燃气、污水净化、生活垃圾处理等事关民计民生的重大事项,肩负着为**城市筹集建设资金,承担市政公共服务职能,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光荣使命,并荣获了“**市工业企业突出贡献奖”“**市十佳公益企业”等诸多称号。在2016年我市政风行风评议中,**集团在全市**家公共服务单位中名列第**位。
  然而,近年来,从中石油腐败窝案到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落马,国企高管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接受调查的名单中。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的信号。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再次作出强调,省委、**市委也先后召开国企党建工作会议,跟进作出安排部署。就我市而言,从信访反映、案件查办等情况看,国有垄断性企业腐败案件仍呈易发高发态势,涉及人权、财权、事权行使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门缺乏有效监督,干部队伍中个别人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造成的负面影响极为恶劣。
  7月*日,**市纪委**书记在国有企业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天我到这里讲党课,就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要求,进一步把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决打赢国企反腐败斗争攻坚战
  (一)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
  十八大以来,与全党全国反腐败斗争同步,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查处了一批国企中的蛀虫(央企:中石油原董事长蒋洁敏,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等;省企:**等;市企:**,**、**等),促进了国企健康发展,赢得了全社会特别是国企干部职工的支持。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国企反腐败斗争形势与全党全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一致,仍然呈现依然严峻复杂的态势。从**市国企党风廉政的实际来看,形势同样容不得丝毫的盲目乐观。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仅**市国资国企系统就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人。从发案单位来看,有**等骨干支柱企业,有电信、联通等央属企业,有**等平台公司,有**等民生企业,与中央“天涯无净土”的判断一致。从涉案人员来看,既有企业领导、中层干部,也有一般员工,特别是**连续三任老总出事,既影响了企业发展,又带来了负面效应。从案件性质情节来看,既有经济问题,也有管理问题,还有“四风”问题。同时,国企违纪违法案件形式多样,不仅包括收受红包礼金、贪污贿赂,挪用侵占等传统形式,而且手法不断翻新,手段更加隐蔽,在貌似合法程序的掩盖下,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盗窃国有资产等案件易发频发。
  (二)国企违纪违法手段呈现新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一些高管成了脱疆的野马,挥霍无度、极尽奢华,把企业账户当成自家钱包,大肆贪污挪用。有的利用手中的资源和权力为不法商人违规获得重大项目的开发权。有的有两只白手套,一只是民营企业,一只是国有企业,把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当成利益输送、洗钱获利的工具。有的国企穷得叮当响,但依然成了一些腐败分子的摇钱树,因为还有土地等资源。”
  当前,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国企领导人员在公共资源使用、公共利益分配中的违纪违法手段呈现出许多新特点。
  1.窝串案多发,涉及人员多,主体呈现“系统性”。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中,团伙作案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国企“一把手”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拉帮结派,排斥异己,在企业建立人身依附关系,经济上互相利用牵连,在腐败的环节多人合作,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往往是查处一人端出一窝“硕鼠”,拔掉一棵“烂树”清除多条“蛀虫”。比如**集团专案中,除“一把手”涉案外,还涉及集团副董事长、集团部门和下属公司有关负责人。
  2.涉案领域广,违纪违法问题相互交织,方式呈现“多样性”。根据国有企业的不同性质,国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往往呈现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违纪问题和违法问题相互交织的特点。比如**集团专案中,原副董事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打高尔夫球,私营建筑商正是看准了**的这个“雅好”,奉上价值几十万的高尔夫球会员卡和价值上百万的高尔夫别墅,让**为其承揽工程“效劳”。
  3.钻制度“漏洞”,打法律“擦边球”,手段呈现“隐蔽性”。国企违纪违法领导人员为规避调查、逃避惩罚,处心积虑地寻求“安全”的办法。有的以奖励激励、商务活动和为职工谋福利等为借口,从中谋取个人非法利益;有的本人不收受贿赂而由关系人代为收取和保管,然后以关系人名义投资入股关联企业获利;有的搞“期权化腐败”,在位时不收钱,退下来后利用在位时积累下的“能量”换取民营企业股权或创业资本,享受权力回报。有的国有上市公司高管利用企业增资扩股、资产注入等机会,在貌似合法程序的掩盖下,采取违规定向增发、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巨额利益,其操作的专业性、隐蔽性更强,调查的难度更大。
  4.政企不分,权大责小,重大事项决策呈现“随意性”。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还在进行中,部分行政权力与企业经济活动密切交织在一起,国企领导人员权力大、责任小,往往把行政权力作为等价交换私利的条件。有的国企领导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讲民主,以党政一把手碰头研究代替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或者将重要事项大事化小、大额投资化整为零,使本应上会的事项仅凭主管领导一支笔就审批通过;或者将个人决定的违规操作事项向领导班子作通报,以“证明”经过集体研究,转嫁决策责任。有的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甚至与外部人员私下交易出卖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其背后往往隐藏着极其严重的权钱交易和腐败问题。
  5.一人掌权全家致富,个人腐造成全家腐,利益输送呈现“家族性”。把国有利益向配偶、子女、亲属、同学等特定关系人输送,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从查办的案件看,往往是个人腐败背后隐藏着“全家腐败”,甚至“家族腐败”。有的为配偶、子女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私下进行关联交易,让其专门承接该国有企业的相关业务,或者把利润高的业务安排给自己的特定关系人经营,进行利益输送。有的把国有企业变成“家庭工厂”“亲族公司”,大肆招揽自己的亲属、同学、朋友加入企业,并安插在各个要害部门,为他们共同违纪违法大开方便之门,把企业变成了自己的摇钱树和利益场。
  (三)当前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层次问题
  通过一系列腐败案例,折射出当前国企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的深层次问题。
  1. 管治党责任不落实。有的国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落实
  不及时,企业党建工作应付了事。有的片面强调国企的经济属性、市场主体角色,把管党治党责任搁置一边。有的国企主要负责人党的观念淡漠,主体责任缺失,“第一责任”不落实。党委会议记录研究业务工作的多,研究党建工作少;党建责任书一签了之,没有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实施、检查考核、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2.廉洁从业观念不牢固。有的从业观念跑偏,一味与民营企业搞攀比,心态失衡,靠山吃山,想法“挣钱”。有的法纪意识淡薄,对行业潜规则、内幕交易、回扣红包等习以为常,甚至当作是企业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的必要手段,甚至还有国有企业在自行新设和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补贴、奖金。
  3.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有的治理结构不清晰,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不同决策机构权责边界模糊。有的风险防控不到位,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有的下属公司层级太多,管理链条过长,集团管控力度不够(如,**级**户,)。有的内控制度建设滞后,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
  4.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备。在国企内部,监督权往往在管理权下位运行,监事会、股东会、工会、职代会往往受制于董事会,董事会又受制于董事长,内部监督效果打了折扣,有的企业至今还没有专门的纪检组织,造成一些企业纪委要么只有书记1个“光杆司令”,要么是“二人转”,还兼管了其他工作,执纪监督乏力。同时,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力量分散,各自为战,监督不到位与多头监督并存。
  二、提高认识,增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自觉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国企,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必须始终保持认识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和行动上的自觉。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国企发展不偏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持和依靠力量。从物质基础看,目前国资监管系统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44.1万亿元,上缴税费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5,增加值约占全国GDP的1/7,2016年进入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有83家。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保障、国防军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都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从政治基础看,国有企业拥有4000多万在岗职工、近80万个党组织、1000多万名党员,是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骨干力量,是我们党拥有的关键时刻听指挥、拉得出,危急关头冲得上、打得赢的基本队伍,也是我们党执政最坚定、最可靠的阶级基础。不但如此,国有企业还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精准脱贫攻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顶梁柱作用。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再强调,必须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坚决抵制“私有化”“去国有化”“去主导化”等错误思想言论,理直气壮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而发生在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重大腐败问题,不仅构成经济违法犯罪,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损害社会主义公有经济,而且还违背党的宗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长期执政的基础,用过去的话讲,就是挖社会主义的墙角,拆社会主义大厦。我们要认清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产生的严重经济危害、政治危害,认清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的真实本质和严重后果,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新的实际成效,确保国有企业发展方向不偏航,确保党的执政基础更巩固。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企业加快发展,不断壮大**经济实力。当前,省内各市州呈现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的发展压力很大、任务很重。与省内其他县市区相比,**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国有企业挑大梁。可以说,不论是从**发展的历史还是当前现实来看,都是“国企强则**强,国企兴则**兴”,壮大国有企业,就是壮大**经济。新形势下,**的国有企业要有更大的发展,既要把握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政策机遇,同时也要练好“内功”,铸就一支忠诚专业、廉洁干净、奋发有为的国企干部职工队伍。事实上,从这些年各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开展巡视巡察工作中,我们都能发现一条规律:凡是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都是党的领导有力、反腐倡廉落实、发展环境风清气正;凡是腐败问题多发、国有资产流失、生产经营效果低下的企业,都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所以,我们要以对**发展负责的态度,以廉洁建设促国企发展,在**建设中再立新功。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力争做强做优做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资产不断增值的必然路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正在积极稳步推进中。把中央“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需要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必将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这不仅要有凤凰涅槃的决心,更要有风清气正的环境。特别是一些人将国有资产当成唐僧肉,企图浑水摸鱼、捞取个人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严肃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他强调,“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不做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所以,越是在改革的关键节点,越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堵住监管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突出重点,扛起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担当
  抓好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对党负责、对**负责、对企业负责,是我们必须担当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担当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不放手”。国企党委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决破除“国企特殊论”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企业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做到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两手抓、两手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终责任人是党委(党组)书记,国企党委书记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第一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而不能只是满足于开会讲话签责任书,一说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推给纪检组织草率了事。各位班子成员要按照抓业务必须抓党建、要发展也要廉洁的要求,自觉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国企纪检组织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市纪委将建议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将严肃查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用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督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二)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腐败是最致命的“污染源”,营造国企绿水青山政治生态,必须把“正风”和“反腐”摆在重要位置。一是要铲除作风积弊。市属国有企业要直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在改进作风方面出真招、下深水,当前特别是要及时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问题,抓好“三项整改”落实“回头看”,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于不收敛、不知止,特别是在十九大之前搞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党内监督没有禁区,市纪委将把国有企业纳入常态化监督检查范围,希望国企不要有人撞到枪口上。此外,国企还要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商务洽谈交流、职务消费、国企员工福利待遇等制度,构建起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要加大惩治力度。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实事求是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重点查办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改制重组、产权变更交易等方面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打着改革旗号侵吞国有资产和搞各种形式利益输送的,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开好发案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震慑、堵塞漏洞。三是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很多人犯错误,往往是从破纪开始,演变到破法,从好同志一步步变成阶下囚。国企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谈话函询等手段,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早处小,用纪律和规矩管住绝大多数。
  (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有油水的地方,最容易滑倒”,如果监督制约不到位,就会滑出底线。必须清晰界定各类监督力量对国企监督管理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方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重点是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一是要加强上级监督。我们将把市委巡察作为对国企开展的上级监督的重要方式,将所有市属国企纳入市委巡察范围,不定期开展常规巡察或专项巡察。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班子成员情况由市纪委掌握和更新。二是要强化内部监督。要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理顺党委会、董事会及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前置程序,再由董事会、经理层按法定程序决策,形成有效制衡,决不能让决策成了一把手的“一言堂”、分管领导的“自留地”。三是要加强纪检监督。选好配齐国企纪委负责人,同时健全企业纪委书记班子排名、薪酬待遇和定期轮岗交流等制度,为他们履职创造环境条件。加强教育培训,把市属国有企业纪检干部纳入市纪委实战训练式培训,提高专业化程度。四是要强化社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建立公开通报制度,探索推动市属国企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和国企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巡察发现问题及企业整改情况、专项审计结果等关于国企运营监管情况。
  (四)深化改革构建预防机制。一是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完善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重点要加强公司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保证对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真正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改变有的企业党组织在重大问题决策上有名无实、说不上话、插不上手的状况。二是要加强企业董事会民主决策制度。要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资本、资源、资产、资金和重大项目议事决策规则,坚决防止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三是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是建好用好企业党政联席会制度、企业决策后的评价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同时,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再造。四是健全教育引导制度。要把党章党纪教育纳入国有企业班子中心组学习、企业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的必学内容,着力营造崇廉尚廉的企业文化,弘扬“廉洁也是生产力”的正能量。
  四、树立形象,保持国企领导勤廉实干的政治作风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也是复合型干部的重要来源,必须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要求,担当好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借此机会,给大家提几点要求。
  (一)讲政治顾大局,做对党忠诚的可靠人。作为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障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企业得到坚决贯彻落实。要加强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决澄清国有企业只讲经济属性、忽视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模糊认识,坚决反对把党的领导和党建工作同生产经营对立起来、弱化甚至否定党的领导的错误做法,在这点上必须旗帜鲜明,绝不能含含糊糊。
  (二)勇履责敢担当,做管党治党的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应时刻牢记、处处体现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一些国企领导存在“国有企业特殊论”的想法,认为自己是搞经营的,是不是可以同其他党政干部区别对待,甚至提出,能不能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松一点。全党是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管党治党不能有特殊,同样要用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去衡量,一寸不让。习总书记常说,“党委书记要有个‘婆婆嘴’,常念监督的‘经’”,这是“书记”管党治党职责在日常的具体体现。大家要勇于担责,早抓早管、常抓常管、敢抓敢管,对犯错误的同志及时“拉一下”而不是“推一把”,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三)善用权守底线,做遵纪守法的清白人。权力是把双刃剑,国企领导人面对党和人民的莫大信任,更应敬畏权利的神圣性和责任性。国企国资属于全民所有,国企管理者只是“授权”和“代表”。有的人正是混淆了身份,把自己当成“红顶商人”,混同于私企、外企“老板”,把国有资产当成一伸手就可以拿到的“猎物”,靠山吃山、予取予求,最终滑向贪腐深渊。国企领导人员要懂得权力姓“公”不姓“私”,决不能把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要自觉增强法纪观念,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依法经营、依法决策,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管好亲属和身边人,防止被“围猎”。
  (四)重关爱善凝聚,做铸造队伍的带头人。国企是个大家庭,每位职工都是家庭的成员,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每一份成绩,都凝结了广大职工的心血和汗水。要坚决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在管理方面,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民主管理制度,让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激励方面,要坚持企业发展的红利让职工共享,根据企业效益实际不断提高职工待遇,让大家有奔头、有干劲。在关爱方面,要多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这些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增强职工的认同感和企业的凝聚力。
  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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