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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从其发展历程看,巡视制度最初出现在原始社会,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历史时期,在监察官吏、肃反贪腐、维护统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于加强巡视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主要运用文献法,简要阐述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演变,研究分析古代巡视制度的特点及利弊得失,在此基础上,尝试探讨对加强党内巡视工作的启示。

  【关键词】: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启示

  巡视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贯穿中国古代历史,历代相沿,不断演进。古代统治者定期或不定期派遣官员巡视地方,监察地方官员、整肃官场风气,在历代王朝的监督体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一、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通过历代王朝不断的健全与完善,逐步形成了内容、方式比较健全的巡视监察方式。
  (一)巡视制度的萌芽期。巡视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早在尧舜时期,帝王采取每五年巡狩四方的办法,考察了解诸侯的政绩,这也是巡视制度的雏形。根据《尚书》记载,“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巡视制度了新的进步。夏商周时还设有称之为“方伯”的官吏,“受命于王”,对称臣纳贡的异姓诸侯和分封的同姓诸侯进行监察①。在殷墟发现的甲骨文中,有东史来、乃令西史的记载。现代著名考古学家陈梦家经考证认为,东史、西史是指帝王派往向东或向西的使者,这些使者代王巡视,监察各地诸侯是否对帝王忠诚,检查其在属地的政绩②。
  (二)巡视制度的建立期。封建社会初期的秦汉时代,巡视制度正式建立起来,中央政权设立了巡视地方的常驻、专职巡视官员;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相应的巡视机构,建立了督邮、廷掾等相对完善的巡视制度。秦灭六国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国家,实行了郡县制治国,成立了庞大的官僚结构。为了稳固统治,管理官吏,秦设立了御史大夫,采取中央派人巡视以及郡巡县的方式加强行政监察,初步形成了中央、地方的巡视体系。两汉时期,巡视制度得到了较快发展。为巩固削藩的成果,加强对地方的监控,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称十三部,每部设立一名刺史,作为该部所辖郡国的专职监察官,分部巡视郡,郡派官吏巡视下一级地方行政。
  (三)巡视制度的完善期。秦汉之后,随着封建君主制度的进一步确立,巡视制度不断完善,走向成熟。隋朝时,御史成为相对独立的中央专职监察官,地方上设立司隶台和谒者台,负责巡察工作。唐朝设立“一台三院”,设置御史台,直接听命皇帝,专使监察职能,不定期派遣监察御史巡视地方州县;下辖台院、殿院、察院,各司其职、各有侧重,其中察院的职责是巡视郡县、稽查各部以及监军,在这一体制中,各部门职责明确,互相配合,巡视力度明显加大。在唐太宗时期,还建立了十道巡按地方制度,后来,又将十道巡按史改为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进一步强化了巡视工作。
  (四)巡视制度的强化期。隋唐时期建立的一系列巡视制度,为宋、元、明、清等朝代的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宋代以后,巡视制度不断强化,进入了鼎盛阶段,明清时期达到顶峰。宋朝通过监司定期巡视各地,实施行政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弹奏;元朝将全国划分为二十二个监察区,对全国的府、州、县进行常态化的巡察监督。明成祖即位后,中央御史巡按成为定制。他将全国划分十三个监察巡视区,相应设置十三道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平时管理归都察院所辖,但在履行监察巡视职能时不受其控制,直接对皇帝负责③。清朝时,由监察御史和提刑按察使共同负责对地方进行巡视,并给予监察御史密折言事的权力。
  二、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特点
  纵观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改革、不断完善的过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以“权”强巡。从历朝历代的巡视制度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小吏巡大官”、“重权作保障”。根据唐代《通典》记载,“御史为风霜之任,纠弹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除了帝王亲自出巡外,从事巡视工作的官吏普遍级别较低,但被赋予重权,巡视对象都是职务级别比自己高的官员,有效增强了巡视官吏的权威性。汉代的刺史作为年俸六百石的小吏,却能够巡视年俸二千石的官员;“绣衣直指”的官员直接对皇帝负责,权力很大,甚至可以诛杀地方大员。这一点也是统治阶层维护统治所需,负责巡视的官吏职级低,便于帝王掌控,有了强权作保障,巡视官员拥有更大的震慑力、话语权,不易受到地方官员的牵制和外来势力的干扰。
  (二)以“法”立巡。统治阶层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明确巡视官员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提高巡视成效。在这些法规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西汉时的《六条问事》,成为历代巡视官员遵循的基本原则。隋唐时的《刺史巡察六条》、《唐六典》,进一步拓展了巡视范围。明朝时,颁布《宪纲事类》、《巡历事例》,规范巡按御史工作。清朝则制定了《台纲》及《都察院则例》来约束监察御史,明确了巡视职权,确保巡有依据、巡有内容、巡有准则,较好地促进了巡视工作规范化。同时,在任职时间、出巡时间也作了明确规定。比如,汉代刺史八月出巡,年底汇报。隋朝刺史任期一年,二月出巡郡县,十月回朝奏报。
  (三)以“制”促巡。进入封建社会以后,统治阶层通过完善相关机制,促进巡视工作开展,这是古代巡视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古代巡视制度中,建立了明察与暗访向结合的机制,一方面帝王派遣巡视官员到各地亮明身份,通过审理在押犯人、查阅官府档案、社会走访调查等形式巡视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派人微服深入各地,不亮身份,走访调查,以求了解到真实情况。《后汉书·李摭传》记载,汉和帝派遣使臣到各地暗访民情、观察风俗。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巡视机制,在定期巡视地方的同时,帝王会不定期开展巡视,或派遣专人进行巡视,基本上实现了巡视的常态化和全覆盖。
  (四)以“严”治巡。严格选拔巡视官员、严格加强巡视队伍管理,也是古代巡视制度的一个鲜明特点。在巡视官员的选任上,主要把握了“品行正、素质高、经验足”的原则,巡视官员大多从勤政廉洁、刚正不阿的基层官员中选人。唐代《通典》记载,“监察其选拜,多自京畿县尉”;宋代的《册府元龟》提到,“女幸直不畏于权势,继乃执我公宪,助兹朝治,使豪戚敛手,奸邪屏迹,允所谓邦之司直者焉。为官择人,于斯为善。”同时,对巡视官员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明史·职官二》载:“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御史巡视结束后,由都察院“查勘考察保结,称职者具奏,照旧管事;若有不称,奏请罢黜。”
  三、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利弊分析
  古代巡视制度作为历代王朝行政监察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进一步促进了中央集权,巩固了皇权专制,缓解了社会矛盾,但其弊端也是非常明显。
  (一)古代巡视制度的作用。在古代,由于交通条件限制,信息渠道闭塞,中央对地方的掌控力弱,统治者对地方官员工作情况无法及时掌握。在这一背景下,巡视制度有利于帝王监控地方官员,维护中央的集权统一。巡视制度主要以实地调查、实地走访为主,而不是坐等来人检举,较好地把握了行政监察的主动权,提高了监察效果;同时,巡视工作能够及时发现官员贪腐行为,惩处不法官吏,有利于遏制权力腐败、整肃官场风气。巡视制度打破了帝王只能依靠官员行文了解官场情况的制约,扩大了信息来源,能够全面直接了解地方官员真实表现情况,有利于加强对官员的考核,做到选贤任能。
  (二)古代巡视制度的弊端。古代巡视制度的作用明显,也也会不可避免产生各种弊端。归根到底,不论是帝王亲自巡视,还是派遣官员巡视,都充分体现了对皇权高度的依赖性,无法避免“人治”的弊端。由于赋权过重,导致巡视官员权力扩张,一方面干扰地方行政,另一方面成为地方官员笼络、贿赂的重点对象,往往经受不住诱惑,与贪官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助长其营私舞弊、贪污纳贿。在古代,巡视工作容易沦为官场争斗、官员倾轧的工具,弹劾谁、不弹劾谁,全看背后的政治势力的操控。为了防止巡察官员腐败,统治者又要派遣心腹,监督巡视官员,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
  四、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启示
  古代的巡视制度根本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但其特定历史时期发挥的作用,积累的经验,对于当代巡视工作仍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一)要在巡视法制建设上下功夫。从古代巡视制度的发展历程看,历朝历代都非常重视巡视法律法规的制订和完善,这也是古代巡视制度发挥作用的核心所在。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古代巡视制度最大的弊端是依靠“人治”,而非“法治”。因此,在现代中央巡视工作中,要避免现代巡视工作重蹈古代巡视制度的覆辙,就必须从古代巡视工作中吸取教训,构建法治化的巡视制度,提高巡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巡视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必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巡视行为。要从制度层面上规范巡视工作。突出顶层设计,系统地架构巡视制度体系,形成完整的制度链,并与整个国家法律制度形成完整的制度系统④。要依据刚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围绕巡视工作任务、机构设置、程序方式、成果运用等环节,深入总结巡视实践中创造、积累的做法、经验,加以概括提炼,并上升到制度层面;要全面梳理现有巡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该细化的细化,便于执行落实。要在党纪国法的框架下开展巡视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遗漏问题、不冤枉好人。
  (二)要在巡视体系建设上做文章。从秦汉到明清,历代王朝都成立了专门的巡视机构,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巡视组织架构,经过不断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分工细致、职责分明、程序严密的巡视体系,对当代加强巡视工作的机构设立、权限设置、职责设定等方面提供了有益启示。在当前的巡视工作中,被巡视对象都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手中掌握的资源多、权力大。因此,必须要围绕巡视体系建设做文章,在增强巡视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上下功夫,促进巡视工作开展。在机构设置上,各地要参照中央巡视工作的组织架构,加快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一级的巡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加强经费保障,实现巡视工作“全覆盖”;并实行垂直领导,与被巡视对象无隶属关系,增强巡视工作的独立性。在权限设置上,要应当正确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新的巡视工作理念,尝试适度赋予巡视人员必要的处置权,特别是对要求立即整改,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赋予现场处置的权力,增强巡视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在职责设定上,明确巡视机构的职责,理顺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构的关系、与所巡视地方的行政关系,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干预被巡视地方(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
  (三)要在巡视机制建设上抓创新。古代巡视制度中,在巡视方式、结果运用等方面的机制建设上,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比如,实行巡视回避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巡视方式,运用巡视成果考核奖惩官员等等,值得当代巡视工作借鉴。积极探索创新巡视交流制度,尝试推行跨地区、跨部门巡视,便于发现问题,将巡视工作的效能最大化。强化成果运用机制,将巡视了解到的政绩和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整理和分类,再向党委汇报时,一并提出对被巡视官员的奖惩建议;同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查办反馈、巡视回访、整改约谈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增强巡视工作的实效性。要建立巡视前的调查机制,善于发现不同巡视对象、巡视任务的特殊性,运用新工具、新技术和新手段,改进和创新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巡视工作的针对。要推行定期巡察与不定期巡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巡视机制,把网络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与巡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巡视节奏,实现巡视全覆盖。要强化巡视工作与执纪监督、干部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提升巡视效能。
  (四)要在巡视队伍建设上求实效。历代统治者为了保证巡视效果,非常注重巡视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对巡视官员的约束极其严格。这一点,对当代的巡视队伍建设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再好的制度最终要靠人来执行。巡视干部背负着中央和各级党委的信任,职责重要,使命光荣,必须按照“三严三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真正做到政治更强、业务更精、作风更实、纪律更严。要严格巡视人员选拔,提高巡视队伍的进入门槛,逐步提高巡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所选人员应该党性强,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公道正派,严格要求自己,敢于讲真话、说实话;政策水平高,熟悉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原则;工作能力强,能抓住细节,善于做群众工作,熟练掌握巡视工作的方式与方法。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失职行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巡视人员,要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与标准,从严从重处理。加大激励力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的巡视人员,清退工作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的人员,确保巡视组成为坚强的战斗集体。
  通过研究,不难发现,古代巡视制度在本质上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总结其经验教训,可以更好地“古为今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促进全面从严治党。

  ①王明高,国内外巡视监察制度之借鉴,2008年4月3日,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0/49151/7079757.htm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②荀言,中国古代巡视制度梳略,《中国纪检监察》,2015年,第7期,63-64。
  ③贡太雷,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沿革,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 年,第3期,30-30。
  ④金伟东,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其启示,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4 年,第6期,81-81。<\/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