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严三实”要求 严格抓好执纪监督 今天市局党委召开“三严三实”教育专题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安排,现作个人专题汇报发言,结合学习领会5月21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XXX同志亲自为全市公安机关科所队长以上领导干部讲的题为《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新要求,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奋力开创“平安XXX市”建设新局面》的专题党课报告精神,以及这段时间的个人学习思考,从三个方面来汇报。 一、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再认识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出党员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后来被明确为“三严三实”重要讲话。党中央决定,2015年,在全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通过这段时间的不断学习,进一步深化对“三严三实”深刻内涵的认识。所谓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我理解,“三严三实”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三个层面的要求,谋事要实、创业要实是工作层面的要求,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纪法层面的要求,做人要实、严以修身是道德层面的要求。中央提出“三严三实”要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剖析存在的“四风”问题,努力破除“四风”之弊密切相关,如果切实做到了“三严三实”,“四风”问题自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因此“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修身之本。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我作为一名公安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认真领会“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汇聚做好公安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正能量。 二、认真对照“三严三实”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委书记XXX同志在专题党课报告列举的15个方面不严不实问题,在我们身上或多或少存在。特别在有些同志身上还比较突出,在修身不严方面,还存在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不强、精神“缺钙”的现象;在用权不严方面,还存在着公权私用、公款私分、公车私用的问题;在律己不严方面,还存在“两面人”、打擦边球、违反规定问题;在谋事不实方面,有的缺乏科学精神,不按客观规律办事,热衷搞“政绩工程”;在创业不实方面,还存在懒政怠政现象;在做人不实方面,存在个别地方小山头、小圈子的问题。XX书记在党课报告中指出我市公安机关一些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上还不同程度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动力不足;党性修养不高、律己不严;担当精神缺乏、落实不力”等现象,我认为点的很准很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的观念不强的问题。不能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党不为党,在党不信党,理想信念滑坡,甚至沾上一些社会不良风气,没有牢固执纪必严、违规必究的理念。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能自我批评,不注意经常反省自己。 二是担当精神缺乏的问题。工作不在状态,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虽有部署,但抓具体落实缺乏攻坚克难的精神,碰到一些矛盾和问题,能推则推,矛盾上交,缺乏担当精神。 三是能力不适应的问题。对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感到不适应,工作能力一般,对于抓好执纪监督缺少招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付出很多辛苦,但效果不明显。 四是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老好人”的思想仍然存在,严格执纪监督做的不到位,表面上是在关心爱护民警,实质上是在坑害民警。有的同志自我要求不严不实,监督别人自然底气不足,软弱无力。 这些问题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作为公安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从书记提出的“始终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的为官标准、始终坚持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始终坚持实干高效的成事之要”的三点要求,争做“三严三实”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引领者。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营造公安机关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努力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公安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上见实效。 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扎实做好公安纪检监察工作 2015年是我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开局之年,任务艰巨繁重,推动落实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作为市局分管局领导,要自觉带头执行局党委提出的队伍建设“五个从优、五个从严”的要求,即:“政治要求要从严、纪律要求要从严、日常管理要从严、教育训练要从严、提拔任用要从严;身心健康要从优、工作环境要从优、基层待遇要从优、人才成长要从优、先进典型要从优”。通过本次“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实践,切实解决政治不够坚定、理想信念摇摆“缺钙”、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大局意识不强、缺乏直面困难、勇于担当的精神等问题。坚持围绕聚焦局党委中心工作,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扎实推进我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认真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日前,省厅向市局反馈了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考核情况,市局党委、纪委2014年度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均获得优秀等次。成绩只代表过去,全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打好执纪监督问责主动仗,通过严格检查、严格考核、严格追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切实将“监督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落实。 (二)扎实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按照省、市纪委和省厅纪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动员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全方位、广角度深入排查本地本警种存在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认真梳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特别是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同时加强案件剖析,以案说教,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按照省厅和市局党委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立足公正执法、文明规范、练好内功,注重抓平时、抓小节。充分发挥警风警纪监督员的作用,积极主动走访各级评议员、邀请评议员走进警营、听取评议员的意见和建议,把工作做在平时、功夫用在平时,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更加扎实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力求我局在2015年度的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中取得好名次。 (四)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突出纪委履行查办案件主要职责,牢固树立有案不查就是失职的理念,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及时组织力量核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投诉,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惩治公安队伍中的顶风违纪和腐败问题,保持我市公安队伍整体的纯洁性。 (五)深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总结完善全市公安机关巡查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第三轮巡查工作,通过持续开展内部巡查工作,强化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做到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组织开展对各县局、分局、警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要强化对民警遵守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促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作风转变。 (六)继续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按月下达教育学习计划,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指导,适时讲评,确保上级精神和各项教育内容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移动警务通平台的优势,不定期向全体民警发送廉政短信和温馨提示,警示广大民警遵章守纪;从7月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巡回播放由我省各市公安机关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广大民警拒腐防变的意识。 (七)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全市公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能力。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服务全市公安机关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总之,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毫不松懈地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纪律,在政治立场坚定上严,在政令警令畅通上严,在遵规守纪养成上严,确保我市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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