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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仅2014年上半年就发生**起因超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人不同程度受伤,全国范围内因超速行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整治超速违法行为、防止“涉超”交通事故也成为当前公安交警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现笔者就超速违法行为的成因、危害及治理对策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超速行驶有“五因”
  (一)享“速度”。随着路网建设的日趋发达,道路标志、标线等配套安全设施设置到位,路况转好,视线开阔,开快车成为“本能”。同时车辆款式更新加快,性能改进加快,提速快,易控制,即使“超速”面对突发情况也可灵活应对。道路与车辆“凸显”的“优越性”加重驾驶员麻痹大意的心理,给超速行驶埋下主观意识上的深层隐患。
  (二)呈“英雄”。“英雄”大都存在于有1-2驾龄的驾驶员中,而此类驾驶人又大都以年轻人为主。原本尚不稳定的驾驶水平,却无形中被当做超速行驶的“安全驾驶经验”,甚至成为年轻人挥洒速度激情的本钱,炫耀的谈资,虚荣的化身,对其他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三)遇“急事”。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急事、赶时间的事、等不及的事。办事地点的距离长而时间安排紧,需要办的事情多而时间短促,抑或是突发应急情况容不得时间的拖延,正常的速度恐将误事,选择超速行驶“自然”成为上佳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安全被置之脑后,速度跃升第一位。
  (四)为“赌气”。在行车的路上,有时嫌前面的车辆行驶速度太慢,闪灯鸣笛都无济于事,一急之下寻间隙,左冲右插伺机超越;有时发现被后面的车子野蛮超车,被超的心里受到“刺激”,就一脚踩尽油门,飞起车来与它一较高下,全然不顾超速的危害,埋下安全隐患。
  (五)解“郁闷”。在生活压力或者其他受迫情境下,每个人都会产生心理烦焦和心情不快的心理压抑,当驾驶车辆时情绪受到波动,很容易就超速行驶,一解千愁,随“风”消逝。而恰恰这时是最危险的时机,“郁闷”的心态下肯定不能注意力集中,视角相对狭小,如不加以控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超速行驶存“六害”
  (一)车辆轨迹交互形成更多冲突点和交织点。一个超速的过程蕴含着三个冲突点的形成或者是可能形成。一是在道路上行驶,尤其在车流量很大时,超车的车辆必然频繁处于加速超车的状态,每超一辆车再驶回原路线就意味着增加一个交织点。二是超车时超越车辆一般都占据在中线行驶,甚至道路左边,每超越一辆车就意味着可能与对面来车交会从而形成冲突点的可能。三是依据安全驾驶的理论看,车速越快,越应保持足够大的车距,但在超车时车距却是在逐步缩小,相对增大了事故发生的机率。
  (二)制动距离拉长变相扩大制动非安全区范围。汽车制动非安全区受驾驶人反应时间、制动器起作用的时间、路面情况等因素影响。一是视力相对下降,缺乏对突发情况的预判,不能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驾驶人即使迅速发现危险并作出反应,因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必定延长;三是超速行驶的沿途路径纳入非安全区范围,超速的车辆犹如“定时炸弹”,对正常人车流构成极大威胁。
  (三)车体惯性增大加重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在车辆发生撞击的过程中,车速、车重、时间三者都是影响的直接因素,但车速的快慢是起重要作用的,撞击力的大小与车速快慢是成正比的,车速增加一倍,撞击力也增加一倍。车速越快,撞击力就越大,造成的破坏就越大,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性质就越严重。
  (四)离心机率增大破坏机动车操纵性和稳定性。车辆超速行驶的过程是离心率不断巨幅波动的过程。尤其在弯道行驶时,由于弯道曲率半径是定值,车速越高,离心力越大,若时速由原来的40公里增加至80公里,离心力就会增至原来的4倍。当其离心力达到一定值时,超速车辆的轮胎就开始侧向滑移导致事故。特别在冰雪潮湿的路面,侧滑更为严重,事故几率最大。另外,超速行驶在凹凸不平的路面,汽车的转向极易改变,一旦遇到突发情形,转向幅度增大,离心率更大,严重影响车辆安全。
  (五)视域范围收缩破坏驾驶人安全驾驶评估。人的视力随着运动速度增加而降低。驾驶人对周围环境与行人的分辨能力大大下降,这是引起超速肇事的重要生理原因。车速越高,驾驶员越注视远方,视野越窄,越看不清近处的景物,突然出现的情况就很难发现、处理。长时间的超速行驶,还会使驾驶员的神经高度紧张,增加疲劳感,使驾驶员不能正确判断情况而采取错误的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
  (六)精神张弛失衡影响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医学研究表明,车辆行驶的速度越快,驾驶员的精神越紧张,大脑皮质兴奋性增高,肾上腺皮质醇浓度增加,促使心跳加快,容易形成“高速行车综合症”。长时间的高速行车,可使心肌疲劳而影响心血管功能。如果长期高速行驶在路况环境普通甚至更差的道路上,剧烈的颠簸和振动,会使脑血管产生痉挛,而引起头疼、眩目、恶心、呕吐、耳鸣、耳聋等症状,从而影响驾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治理超速行驶施“四策”
  (一)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合理规划县乡道路建设,建立相对完备、畅通的道路交通网,在国省道沿线、县乡道路交汇路口、农村道路的连接处增设减速带、震荡标线等减速标志对于遏制超速行驶,减少事故的发生会起到强制性的良好效果。
  (二)不断强化驾驶人的职业道德教育。定期深入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教育引导企业强化对驾驶人的职业道德教育,将职业道德教育同业务技术培训考核置于同等地位,使驾驶人认识到超速行驶是一种“不良”甚至“失良”的表现,促使驾驶人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
  (三)不断强化驾驶人自律意识,确保安全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随着道路条件的不断改善,道路设施的不断完善,车辆技术状况的不断进步,在日常教育培训中要引导、提醒、告之驾驶人不断强化自律意识,适时根据道路状况、气候条件、道路类型,最大限度地掌握道路的通行效率,控制好车速,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充分应用科技装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一是通过采取配置移动式雷达测速仪,固定式电子监控设施等有效措施,逐步形成点线结合、动静互补的监控网络,实现对超速行驶车辆全方位、全时段的实时捕捉。二是对限速标志组织全面排查,在凡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多发的路段设置明显的限速和提醒标志,确保行车安全。三是最大限度地运用测速设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客运车辆行驶速度更要严格监管、严肃查处。四是加大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建设,不断完善电子警察功能,全面加强网上巡查力度,及时发布GPS监控拍摄的超速违法信息,通知车主接受教育和处罚,形成严管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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