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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至31日,我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的第8期全市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通过学习,我更深层次地领会十大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深刻体会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民意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更好地反映民愿、汇聚民智、维护民利。
  一、要认识到位,增强为民意识
  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本质属性。惟有密切联系群众,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人大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
  (一)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法定要求。《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和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宣传法律和政策,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并且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法》在规范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时明确规定,各级人大代表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些法律规定,明确要求人大代表要把联系人民群众当作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赋予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法定权威性。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阶层、各个界别,只有经常保持与选民和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选民和群众的监督,才能在执行代表职务时真正代表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
  (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机关作风转变的根本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是人大机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把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接受群众监督,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真正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实际,群众的呼声、关切作为导引牌、方向标。实践证明,坚持转变作风,落实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常委会的工作就会深得民心,基础扎实,富有成效。
  (三)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迫切要求。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十八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党的十八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和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这表明,面对新形势,我们党已经把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也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确立了新思路、明确了新任务。当前,人民群众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监督意识日益增强,进一步支持和保障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事业,客观上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贯彻新要求,我们必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强化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增强群众感情,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途径。
  二、要端正态度,增强主动意识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植根于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在新时期,人大代表不仅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要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更加主动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心贴心”,认真履行职责,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一)摆正位置明职责。要牢牢把握人大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真心实意的做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大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发展、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准则。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最期盼的、最忧虑的的问题,就是人大工作中的重点,人民群众遇到的难点问题,就是人大工作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真正做到发展依靠群众,发展为了群众,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在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时,都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上,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以民为师破难题。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标志着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如何适应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破解人大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如何回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在人大工作中有新的作为等一系列课题摆在我们面前。这对于人大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都是一场前所未有的考验。要经得住这场考验,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和途径就是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要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评判,走出机关、走进群众,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和关切。我们一定要把向群众学习作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第一需要,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准则,对人民群众保持敬畏之心,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
  (三)畅通渠道听民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只有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不断改进调查研究、视察和执法检查的方式,健全完善了解民情机制,畅通民意渠道,使民意得到充分反映。在出思路、作决策、抓工作时,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踊跃参与其中。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扩大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参与度,使决议决定更加顺应民心、合乎民意;在行使监督权时,要做到确定听取审议、询问专题工作报告议题和执法检查紧贴民生,从群众中来,监督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要求真务实,增强实效意识
  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既有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又有传递信息、研究法律政策、辅助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要切实履行好其各项职责,就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坚持做到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一)树立真心求实效。牢固树立求真务实观念,是做到求真务实的基础和前提。人大工作者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待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正确政绩观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要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做到“多说土话、多走土路、多吃土菜”,经常性地开展“照镜子、整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等批评与自我批语,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信念恪守到底,留下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成绩。常怀爱民为民之心,勤修爱民为民之德,时刻将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至高利益,将人民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求真知、讲真话、报真情,善于出实招、干实事、务实效。
  (二)围绕中心求实效。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惠及人民,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要牢固树立发展为大、发展为先、发展为重的思想,始终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增强中心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工业强县、文化强县、开放尤溪、幸福尤溪”的发展战略,促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产业升级,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让发展成果造福群众。紧紧抓住突出群众的长远利益、现实利益和具体利益,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办好惠民实事,抓好利民项目,解决民生问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促进“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当前,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发展、民生、生态等方面加强调研和监督,促进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效果。
  (三)突出重心求实效。监督工作是人大履职的重心。县人大常委会要根据县委的战略部署、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确定监督重点,不断充实监督内容,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要坚持监督原则。准确把握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与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关系;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集体行使监督权;做到尽职不越位,决定不处理,监督不代办。要改进监督方式。坚持开展专项调研,形成有质量的专项调研报告,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委室具体承办,把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落实到位。综合运用法定的监督手段,特别是要选择一二个群众关心、社会热议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积极探索县乡人大联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增强监督实效。善于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调研、视察等监督形式;注意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增强监督透明度。接受人民监督,把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向人民公开,既保证人民的知情权、知政权,也有利于保持人大同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