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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党纪学习教育这个主题开展学习研讨,体现了县委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会前,自己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通过学习,学出了站位、学出了敬畏、学出了遵纪、学出了担当。刚才又听了其他常委的发言,自己收获不少。

  下面,结合自身学习情况,谈几点体会。

  一、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淬炼忠诚政治品格

  对党忠诚,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品格。党员领导干部肩负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在学习教育中接受政治锻炼、锻造政治品格、锤炼政治品德,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XXXXXX的重要举措,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更加自觉以党性立身立业,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持续淬炼忠诚政治品格。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无论是在总纲部分,还是在分则部分,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作了明确要求,目的是要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在党纪学习教育体现在“两个维护”上。

  二、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把握目标要求

  始终围绕目标要求抓学习教育。这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很明确、很具体。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就是要坚持以XXX为指导,聚集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作为领导干部,要在学习之前就在把这些目标要求牢记在心,在学习教育过程中不断把握,加强贯彻落实。

  始终在创新教育方式上抓学习教育。个人认为,在学习教育过程中,既要有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单位职能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比如,政法部门要结合开展的深化拓展教育整顿成果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使之不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警示,让案例更加教育警醒党员干部;群团部门要结合服务对象,把当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教育引领党员干部,又要用反面典型教育警醒党员干部。通过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活教材”,注重用好现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清醒认识违纪的沉重代价,进一步深化对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

  三、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全面掌握“六项纪律”要求

  《条例》明确违反“六项纪律”要受到什么纪律处分,每一条规定得清清楚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六项纪律”牢记在心,经常对照,严格遵守。

  《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列出了28条内容,这些内容包括重大原则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等,这些内容在我们身边如果不加以重视,就会迷失方向。我们要始终在遵守政治纪律中始终把握住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议论、政治行为。

  《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列出了17条内容,涉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违反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这些内容如果不掌握,我们就不能很好地处理好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及党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服务组织安排。

  《条例》对违反廉洁纪律列出了28条内容,涉及利用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这些内容与我们工作息息相关,如果不注意就很容易违反。我们要掌握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保持清正廉洁。

  《条例》对违反群众纪律列出了8条内容,涉及超标准向群众筹资筹劳、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等,这些都是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也是我们执政为民必须遵守的规定。我们要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列出了20条内容,涉及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斗争、热衷于搞舆论造势、进行统计造假等内容,这些内容实际上是告诉我们在工作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违反了怎么处理。我们要掌握自己工作职责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条例》对违反生活纪律列出了5条内容,涉及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重视家风建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内容虽然较少,但条条都是与党员干部自身形象密切的,稍加不注意就会损害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有损党的形象。我们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树好形象。

  四、在党纪学习教育始终手握“戒尺”守纪律

  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心中握紧“戒尺”,才能更好地遵规守纪。只有时时保持对纪律规矩的敬畏,才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党员领导干部要习惯用纪律规范言行。领导干部平时的一举一动,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我们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要做到依法办事、按纪办事,不能随意执法、随意越纪。特别是作为分管政法的同志,更是在这个方面作出表率。要划清公与私的界线,时刻把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常记于心,用好手中权利,公用不私用、严格执法不越权执法,保持权力的干净与公正。

  党员领导干部要习惯接受监督。领导干部不是与生俱来就具有强大的免疫力和抵抗力,而是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让监督成为自我提升的“清醒济”。要自觉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规党纪检查反思言行。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深入群众中了解民意、掌握民情,让自己行使的公权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要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让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成为“君子之交”的好习惯。

  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遵规守纪。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也在于执行。一名党员干部对纪律学得再多、知道得再多、明了得再多,如果不遵守,就会失去意义。领导干部只有加强自身修养,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侵蚀,才能筑牢纪律底线、不越纪律红线。要经常对照《条例》,反思躬省,举一反三,检视自己哪些遵守了,哪些没做到位,及时校正思想偏差、纠正行为错误。要守住纪律规矩底线,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学会做什么事情都要讲法、讲纪律,不能随心所欲、任意妄为、甚至违纪违法。(l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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