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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按照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我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集中学习、读书班以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的交流研讨,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委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的深刻认识,增强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政治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动自觉。下面围绕“认真学纪,扣好‘风纪扣’;弄通知纪,打好‘预防针’;时刻明纪,念好‘紧箍咒’;严格守纪,架好‘警戒线’”四个方面将近期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纪,扣好“风纪扣”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在XX考察时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青少年价值观形成和确定的关键时期,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只有防患于未然,方能善始善终。作为一名青年纪检监察干部,我将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知边界、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扣好“风纪扣”,守好人生第一个关口,不开人生第一个缺口,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始终怀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意识,牢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整个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工作中、生活里,八小时内、八小时外都要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恪守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权力边界和纪法底线,在党纪国法、规则规矩内做人做事,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诱惑干扰面前,始终保持“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政治定力,不负历史重托、不辱时代使命,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建青春之功、筑青春之梦,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弄通知纪,打好“预防针”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XX以来进行的第三次修订,既是对《条例》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也释放出以严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纪检监察机关是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青年纪检监察干部,我将继续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具体要求,围绕《条例》新增内容、修订部分,重点研习“改、增、删”部分的内容,准确把握处分依据,树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带头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条例》为遵循,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下一步,我将结合《条例》学习,贯通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法规定,着力在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上下功夫,学习纪法、运用纪法、宣传纪法,牢固树立制度意识、纪法思维、规矩意识,把党纪学习和履职尽责贯通起来,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条例》和党章及党内其它法规贯通起来,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要求,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作风情况、廉洁情况开展监督,切实把《条例》运用好,把《条例》的作用发挥好。

  三、时刻明纪,念好“紧箍咒”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要求纪委应当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六大纪律”教育,并规定着眼保障党的中心工作,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相关法规文件,严明纪律要求。从近年来案件查办情况看,有的干部对党的纪律不了解、不掌握,在接受组织处理时都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有的把纪律当“稻草人”“橡皮泥”,合意则取、不合意则弃,甚至肆无忌惮、胡作非为。干部腐化堕落往往是从破坏纪律、无视规矩开始的,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纪教育、执纪监督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干部是“治吏之吏”,作为青年纪检监察干部,要守牢廉洁底线,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对原则问题旗帜鲜明、挺硬腰杆子,对“围猎”保持高度警惕,谨慎对待打听消息、协调关系、请托办事等,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以党纪学习教育提高判断是非的能力,坚决拧紧“总开关”、常打“预防针”、多念“紧箍咒”,在别有用心之人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和笃定,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避免掉入“围猎”陷阱不能自拔。

  四、严格守纪,架好“警戒线”;

  “己身正,不令而行;己身不正,虽令不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纪律检查机关也不是一方净土,纪检干部在纪委不是进了保险箱。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国法的执行者、捍卫者,同样面临着形形色色的外部诱惑和各种腐蚀的风险考验,一旦把持不住、防线失守,容易产生监守自盗的风险,最终滑向违纪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党的入党誓词几经调整和修改,但是关于纪律的内容一直保留,最新的入党誓词表述是“严守党的纪律”。作为青年纪检监察干部,不仅工作经历少、生活阅历浅、缺乏实践锻炼,而且处在正风肃纪反腐第一线,面临被“围猎”“腐蚀”的风险较大。下一步,我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纪学习,增强纪律意识,提高遵纪自觉,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清廉“防火墙”,架好党纪“警戒线”,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在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守住清廉底线、走好人生之路。要严明纪律守规矩,清楚本职工作中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带头守规守纪守法,任何时候都不拿单位的牌子求私情、不借工作的方便谋私利,确保权力面前不迷失方向,查办案件要坚持“既对组织负责、也对干部负责、更对自己负责”的原则,确保实事求是,严防权力滥用,绝不能为了追求政绩而违规违纪违法,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对内要顶得住各方压力,坚持好原则,不为人情事故所累;对外要经得住各种诱惑,坚守好底线,不被“糖衣炮弹”击倒,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严守权力边界,教带头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严格按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权力行使受监督、有约束,坚决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l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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