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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确定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按照省委部署,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及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把铁的纪律刻印在脑海中、体现在行动上,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将学习教育激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

  刚才,XX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XX同志对《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XXX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X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围绕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作出一系列修改完善。目前,我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仍面临严峻复杂局面,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薄弱,对党的规章制度缺乏关心、理解与掌握,引发违纪违法事件频发。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纪律,影响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因此,需将党纪学习教育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严格纪律确保全市党员干部明确敬畏、保持戒心、遵循底线,保障我市各项事业持续朝正确方向推进。

  《条例》围绕加强管理监督所作出的一系列修改完善,不是对条文的简单补充,背后有着深远的战略考量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必然要求。《条例》的修订,紧跟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实践发展,着眼管住管好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是对“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要求的深入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的必然要求。“严”是我们党的政治基因和鲜亮底色。新时代十年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严的基调必须始终坚持。《条例》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健全完善严管体系,释放了全面从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管住管好党员干部的必然要求。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在党,关键在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条例》着眼于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进行相应细化完善,有利于更好地管全党、治全党。

  二、必须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和学习重点,坚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

  这次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到7月结束。总体要求是: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理论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把警示教育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坚持抓严抓实、以案促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统筹兼顾、守正创新,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节奏紧凑。

  主要任务:突出监督这个根本任务;突出作风建设这个重要内容;突出标本兼治这个基本方针;突出重点对象这个关键着力点;突出清廉文化这个显著特色;围绕上述要求重点抓好5个方面内容:一是突出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二是突出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三是突出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是突出重点对象,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五是突出清廉文化,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准确把握修订的丰富内涵,明确从严管理监督的重点。《条例》给党员干部行为划出更严底线,重点突出、务实明确,应注意以下几个变化。一是在对象上,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拓展。《条例》在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相关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并新增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应对干预和插手行为及时报告、登记。这就意味着存在前述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的,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比如,某党员干部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承包工作,不管是否为领导干部,依据新修订的《条例》其行为都构成违纪,体现了监督对象的全覆盖。二是在范围上,从强调“律己”到督促“律他”。党员领导干部出问题,大多与身边人有关联。《条例》在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七条完善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以及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条例》靶向施治充实完善,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家风建设,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三是在空间上,从关注“线下”到盯紧“线上”。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党员干部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案例,有的散布传播虚假消息,有的泄露敏感信息、他人隐私,有的炒作社会负面事件。《条例》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予以修订,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强调无论网上还是线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增强依规依纪用网的意识,规范约束自己的网络言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四是在过程上,从“源头审批”到“全程监管”。近年来,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超期不归、变更地点等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条例》在第九十一条提高违规因私出国(境)的处分档次,并增写对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要求党组织加强对因私出国(境)党员干部的全程监管,不能一批了之。《条例》的这一修改细化,把监督管理从源头延伸到全过程,让党员干部虽“因私”而不能随意,虽出国(境)而不能忘形,做到身在外而纪律紧跟、约束常在。五是在责任上,从“只谋新事”向“也理旧账”转变。实践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换届、机构调整、人员更替等工作交接后,对遗留问题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履行责任,不仅疏离党群干群关系,破坏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也给党和国家机关公信力带来损害。《条例》在第一百三十条充实相关条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负责。这意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接权力也接责任,跑好发展“接力赛”,一张蓝图绘到底。六是在阶段上,从“职业周期”向“全周期”延伸。现实中,一些问题干部往往企图以离职或者退休逃避组织监管,搞“逃逸式辞职”、上演“期权式腐败”。《条例》在第一百零五条扩大了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的认定范围,在第一百零六条增写了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强调离职并非“离管”,提醒党员干部只要违犯党纪就不存在“既往不咎”,离职退休绝不是违纪的“护身符”。

  要坚持学深悟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面熟悉各项纪律要求。要着力解决问题,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检视存在的差距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使学习党纪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抓好警示教育,综合运用违纪违法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确保常态长效,把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相贯通,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推动党纪教育做在经常、抓在平常、融入日常。

  (一)抓好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运用集体研讨、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讨论。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和具体安排。应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文本,逐项逐句分析,深刻理解条例的修订背景、核心内容及实践要求,全面系统掌握基本观点、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加强党章学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确保党员干部全面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点,真正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缺乏深入学习和理解的问题,需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帮助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地掌握党规党纪知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和抽查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二)抓好警示教育。把纪律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要通过多种方式方法配合开展好廉政教育月活动和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之《永远吹冲锋号》。

  (三)抓好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既能起到提醒打招呼的作用,又能达到咬耳朵扯袖的效果,使大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防止触犯法律的红线,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四)抓好监督检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五)抓好建章立制。要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总结规律,提出对策。健全和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强化刚性约束。

  三、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要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强大合力。管住干部、看住权力,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深化“四责协同”,健全监督体系,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党纪学习教育由市委负总责,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建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把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好、督促落实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适时推广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全力保障本次党纪学习教育有序有效扎实开展。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领导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要强化统筹兼顾。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结合起来,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XXX结合起来,与抓经济工作结合起来,与抓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互相促进、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任务,顺利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预期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l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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