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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writeln("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和部队全面建设的一项全局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影响力深,要作为领导工程、系统工程、群众工程和综合工程来抓,推动其全面落实,发挥其重要作用。 一、责任制是一项领导工程,必须突出主体、高位推进。 (一)领导主体意识要到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军政主官,作为责任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总揽全局,处于领导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推进责任制落实的过程中,责任主体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官兵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责,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做到“一岗双责”,才能有力地推动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领导主体责任要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做到“三个到位”,即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要执行到位;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落实到位;本单位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要解决到位。 (三)领导主体作用要到位。支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干部在抓党风廉政过程中要发挥带头作用,抓自己、抓身边人和家人、抓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工作的落实。要发挥带领作用,组织“一班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要发挥带动作用,一级抓一级,带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和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二、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优化结构、提升功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优化结构、环环扣紧,提升功能、系统推进。 (一)明确责任分解的指向性。责任分解要明确,做到责任到人;要具体,在形式上体现差异性,在内容上体现特色性,结合各部门的具体职能和重点要求进行分解;要可行,目标要适度,兼顾基础,条件和能力,让责任单位有压力又便于执行。 (二)强化责任落实的常态性。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要与阶段检查考核相结合,年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部门各单位落实责任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与专项检查考核相结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官兵反映强烈、影响部队安全稳定或有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要及时组织进行专项检查,要与重点检查考核相结合,在年初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选择几个重点岗位和几项重点工作,确立工作要求、阶段目标和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通报、考核。 (三)提高责任制考核的科学性。责任制考核应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要实行“三个鉴定”的方法,即检查考核组鉴评,纪检部门鉴评,支队党委鉴评。而对于部门的考核,则主要按照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一般工作和重点工作、原则要求和特别要求等来合理确定分值组成。 (四)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因失察失管致使下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经纪检督察部门查清事实并确认有关领导负有失职责任的,应严格按照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责任制是一项群众工程,必须深入拓展、广泛参与。 依靠群众支持、强化群众监督、接受群众评价,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推动和保障。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一)责任目标要向群众公开。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制定责任目标前要广泛征求官兵意见,合理吸取官兵建议,责任目标确定后要向官兵公开,便于官兵参与,接受官兵监督。 (二)监督检查要有群众参与。责任制检查要依据需要,尽可能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参与,在检查中要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落实责任制中官兵关注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办。 (三)工作情况要交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广泛吸取各方面的官兵代表参加,述职述廉既要遵守廉洁自律的情况,又要谈如何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四)整改落实要经群众认可。对责任制落实中群众反映突出的意见和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和研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向群众公布。群众对整改情况不满意的,要继续加大整改力度。 (五)考核结果要对群众公示。在考核前要实行考核预告,在网络媒体和被考核单位公开考核的有关事项;在考核过程中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束后要将综合考评结果、名次以及确定的先进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官兵监督。 四、责任制是一项综合工程,必须统筹协调、贯穿全局。 要注重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带动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于部队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一)将责任制贯穿于党组织建设之中。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保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系,发挥领导表率作用,纪委组织协调作用、部门责任主体作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民主推荐、重大事项票决、干部考察结果反馈等制度,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制等,加强干部任用的全程监督管理;围绕领导干部落实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等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二)将责任制贯穿于部队全面建设之中。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要突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督,为部队全面建设提供纪律保障。突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消防执法行为的监督。实行执法网上录入、网上考评,严格执行双人执法、审验分离和重大案件集体议案制度。突出对人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施财务预算、支出公开,建立完善财务网络管理,不断提高党委理财能力等。 (三)将责任制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之中。要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夯实责任制的群众基础。坚持以主题宣传活动、廉政文化建设、正反典型教育、纪检督察网站和刊物为载体,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队各级主要领导,应当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支持执法执纪办案,对重大案件要亲自听取汇报,排除干扰,一查到底。纪检督察部门要着力抓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对发生大要案不及时查处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要全面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着力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创新机制和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纪检督察队伍能力和水平,强化责任制的队伍支撑。<\/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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