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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writeln(" 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委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资系统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为创建平安和谐温州做贡献,现就进一步加强温州国资系统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做好国资系统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企业的平稳顺利发展,符合广大企业干部职工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各企业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稳定与发展、保社会平安与促企业发展的辩证关系,增强稳定压倒一切和为发展服务的政治意识,高度重视综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综治措施,为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国资发展提供稳定、健康的环境。 各企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综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层层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是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国资委将根据市综治委的要求,制订下发具体的综治工作目标,各企业各单位要将综治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各科室、相关生产部门和下属企业,纳入基层单位目标管理内容,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明确目标,履行职责 国资系统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市国资委的联系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 (一)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及时排查、调处企业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和苗头,要提前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各种矛盾相对较多的企业和单位,要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力量,加强教育和引导,坚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防范于未然。要妥善处理好已经发生的各类事件,尽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确保不发生干部、职工集体上街、赴省、进京上访。要采取措施,重点做好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和其他特殊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二)突出抓好安全防控。各企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有效维护企业及周边良好治安秩序。积极配合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街道、社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后进和列管人员帮教转化等工作。加强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认真排查和解决好本单位内部的治安突出问题,消除治安隐患,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出现抢劫、盗窃、诈骗等重大恶性治安和刑事案件。加大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特种行业、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特殊群体的管理力度,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增强防范力度,确保供水、供气、食品供应、机场、火车站等重点要害部位、设施的安全,严防发生破坏活动,严防危险物品丢失、被盗和流散社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要从本企业、本单位实际出发,采取广大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在企业营造“平安建设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把各种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干部职工手中,尤其要加强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抵制邪教渗透,干部职工中无“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杜绝泄密、失密事件发生。 (四)妥善处理信访工作。落实企业内部信访机构和人员,建立规范的接访登记、办理和建档制度,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要建立重大决策事项信访维稳风险评估制度,继续推行信访问题领导分工破解制和重要时期轮流接访制,不断提高办理效率,信访处理率力争达到95%以上。 三、强化措施,完善机制 (一)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检查通报制度。各企业要定期报告综治工作情况,特别是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国资委综合管理处负责联系国资系统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重点了解各单位综治工作的动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指导综治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对各企业综治工作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和通报。 (二)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网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各企业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明确今年的综治工作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布置,督促检查,建立领导机构,明确主抓的责任部门,逐步建立起包括主要领导、责任部门、生产车间和下属企业在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网络。 (三)建立突发事件处置应急联动机制。综治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层层强化责任。要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切实把综治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力争把矛盾解决在“第一关口”。要定期分析综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分析问题,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根据实际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问题和突发事件。 (四)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防范机制。要加强综治工作队伍建设,将政治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爱岗敬业的骨干人员充实到综治工作岗位上。要加强综治工作的硬件投入,为综治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要坚持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通报、及时处理。要加强综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宣传表彰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要围绕综治工作组织开展必要的学习与培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和支持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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