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大港油田南部油区文学协会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本协会全称“大港油田南部油区文学协会”。 第三条 本协会为群众性业余组织,经第三采油厂党委批准成立,并接受党群工作部领导和管理,遵守油田公司、采油厂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宗旨和目的 第四条 协会宗旨:立足南部油区,愉悦员工身心,为热爱文学的员工和家属服务,增进各单位间的团结,促进和谐油区建设。 第五条 协会目的:为热爱文学的员工和家属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丰富、活跃南部油区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会员文学爱好,激发文学热情,提高会员文学欣赏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以文会友,开阔视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联络人每单位一名。 第七条 会长职责:统观全局,协调本协会与各级文学媒体、其他协会的关系,加强联系交流。 第八条 副会长职责:二位副会长互为平行、替代关系,协助会长做好日常事务和各方面工作,并具体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计划拟定、管理与组织工作,协调联络人之间的相关事务。 第四章 会员的管理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会员的作品,有上投和向外部媒体推荐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六)要求协会辅导、指导创作活动和日常写作练习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写作技巧,不断提高写作水平,通过文学作品树立单位良好形象,并维护南部油区整体形象的义务。 (二)自觉遵守协会纪律,严格执行协会决议,按时参加协会活动,努力完成文学协会任务的义务。 (三)宣传文学协会、维护文学协会形象的义务。 (四)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协会的义务。 (五)每半年向文学协会提交个人作品一篇、推荐会外员工文学作品的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写作注意事项: (一)不得违反油田公司、南部油区各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不得损害单位形象和荣誉,泄露单位的相关保密数据。 (三)不得鼓动员工、家属的歧视、仇恨情绪,破坏南部油区和谐稳定局面。 (四)不得散布不实、过激之词和谣言,扰乱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 (五)不得含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十二条 凡三个月内没在协会博客和QQ群留言、发言,或一年内没有提交任何作品的,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章 协会活动 第十三条 接受会员文学作品,体裁不限,经简单编辑后刊发在采油厂网络文学协会网页、党群工作部网页“清风文苑”栏目,优秀作品向区刊《古州油潮》、油田公司网络、《大港石油报》副刊、《热土》季刊杂志推荐。 第十四条 开设文学协会新浪博客和QQ交流群,使会员不论在何地上网都能与其他会员交流。 第十五条 配合南部油区重要形势不定期举办主题征文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征文活动。 第十六条 协会负责代理会员发表作品所获稿酬,并负责提供样报、样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由于本协会工作还在探索阶段,相关人员能力有限,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发展过程中还要不断修订章程。 第十八条 本协会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