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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经常重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遵规守矩意识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修身之道。我认为,《准则》和《条例》既是“廉政经”,也是“护身符”,更是“紧箍咒”。我们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静夜之思、清晨之问”的警觉,常念常学,常学常践,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恪守“标准”,让践行《准则》和《条例》成为一种自觉
  《准则》和《条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标准,是我们的行动指南,恪守标准理应成为我们的一种自觉行为。
  一要认真学习,做到内化于心。《准则》明确“四个必须”、“八条规定”,对党员提出“四个坚持”,对领导干部提出“四个自觉”,《条例》142条,明确“六大纪律”的处分规定,这些无疑就是党员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只有把《准则》和《条例》学深悟透,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才能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才能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二要注重落实,做到外化于行。《准则》和《条例》从党员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各方面都有了明确规定,不仅明确了党性原则和职业操守,更对党员的家庭生活和日常生活进行了限制,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将《准则》和《条例》外化于行,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辱、知是知非。对《准则》和《条例》要心存敬畏,把《准则》和《条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严格的自我约束,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心中有戒,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
  三要明规蹈矩,做到履职担当。《准则》和《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党章》结合起来,融会贯通,进一步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纪律的界限,切实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在遵守纪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和主动性创造性,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的事业、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当中,积极投身于我市现代化强市建设的生动实践,尽心履职、勇于担当、干事创业。
  二、崇尚道德,让践行《准则》和《条例》成为一种品质
  廉洁是为人做事是一条基本原则,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以《准则》和《条例》为镜,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守住廉洁底线、注意生活小节、处理好亲情友情、自觉接受监督。让廉洁成为一种品质、一种风尚、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
  一要有“高”的站位。《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结晶,是向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出的道德宣示,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解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思想保守,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我们共产党人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纪条规作为镜子,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三要有“警”的自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要常以《准则》和《条例》为参照,筑牢防护网,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三、遵规守纪,让践行《准则》和《条例》成为一种修炼
  遵规守纪是一名党员干部必备的品质,如何做到遵规守纪?《准则》和《条例》给出了答案。同时,我认为还要从拔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入手,在牢记“宗旨、传统、理念”方面做功课,修炼党性,努力提升自己的品德修养。
  一要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顺应民意、尊重民权、化解民忧、维护民利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性所需,要以敬畏之心面对群众、以感恩之心对待群众、以赤诚之心服务群众。感情决定态度,影响作风,支配行动。感情深一寸,作风好十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最大能力把工作做到位、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倾心竭力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要始终牢记艰苦奋斗的传统。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高尚品格,是我们党获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我们一定要继承这个光荣传统,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征程上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要始终牢记秉公用权的理念。全体党员一定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的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权大不移公仆心、位高更知责任重,真正把权力用在正处,用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用在促发展、惠民生的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对自己从严要求,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作所为是否与《准则》和《条例》相违背,做到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忧民所忧,真正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干部。<\/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