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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毒与个人防护规范
  (一)工作人员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前自觉接受体温监测,若体温》37.3度,或出现咳嗽、咽痛等症状,不得入内。工作期间做好两次体温和相关症状监测,办公区域保持清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触摸区域进行定期消毒。工作人员就餐尽量采取分餐进食,避免用餐时交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规范存放疫情防护用品;增加置物架,离地20厘米,离墙5厘米,离房顶50厘米;75%酒精属于易燃易爆品,应妥善保存,以免引起火灾;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设置单独的消毒液存放配制间,设立独立的防护用品穿脱区域,有明显警示标识,张贴穿脱防护用品流程图,有穿衣镜,穿脱防护用品时有专人监督指导。
  (二)实施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清洁区工作人员应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工作鞋或胶鞋,无防护不得进入半污染区。工作人员在配制消毒液时,应当穿戴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具、工作服、长筒胶鞋等。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被隔离对象近距离接触时(包括进入可能污染区工作时),应当在清洁区与半污染区的入口处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后方可进入半污染区,具体要求为:增加佩戴医用N95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防水鞋套等,并尽量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工作结束后在半污染区脱下防护装备,脱卸防护用品前后不能用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直接对人进行喷洒消毒(可消毒鞋底)。
  (三)按照自治区重点人群环境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核酸采样室,对观察点内工作人员采集鼻咽拭子(有鼻腔疾病的可以考虑采集口咽拭子),采用10:1混检的方式进行检测,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完成集中休整。
  (四)卫健委要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现场工作人员培训,确保现场工作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制、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操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N95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毫克/每升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含氯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工作结束后防护脱下的防护眼罩等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直接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其余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中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所使用的消毒药品、器械应符合国家发布的相关卫生标准要求;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应分别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消毒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交由指定的部门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密切接触或次密接触者接触观察离开后,对所住房间的物品、地面使用含有效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开窗通风1小时以上。
  二、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程序
  (一)健康观察程序
  1、医护人员要登记所有隔离对象基本情况,全面落实集中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工作,特别要了解其是否有基础疾病,保障隔离期间的正常用药,每天早、晚对其各进行一次健康状况监测,包括测量体温或获取电子测温记录,询问有无干咳、乏方、咽痛、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询问健康状况等,并记录监测情况。
  2、在监测过程中发现隔离对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向区卫健委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立即转至定点医疗机构。
  3、医护人员指导留观人员个人防护,开展健康宣传并定期巡查,提示隔离观察对象未经同意,不得擅离隔离房间,要求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
  4、发现有隔离人员病毒检测有突发情况时,集中隔离点需强化日常健康监测和管理,包括每日监测和询问观察对象相关症状,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场所通风、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等要求,必要时增加技防措施,监控观察对象行为。
  (二)垃圾转运
  集中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应按医疗废物的技术要求每日定期进行收集、储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集中隔离场所贮存垃圾可根据实际贮存量,每天由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登记工作。
  (三)病例转运程序
  当观察对象出现疑似症状时,转运组应立即安排急救车辆,单人单车负压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救治和排查,做好信息报告,参与转运工作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要求观察对象全程佩戴医用N95防护口罩。转运后对车辆和其他可能被污染区域进行终端消毒。
  三、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类污染对象消毒所用药品、剂量与方法
  (一)日用物品: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房间分区专用,使用后以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晒干存放。物品、家具表面等可能被污染的表面每天消毒2次,受唾液、痰液等污染随时消毒。
  (二)食饮具:餐具首选蒸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三)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用1000毫克每升含氯消毒溶液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便池及周边:用2000毫克每升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表面以手经常接触的部位为主,可用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四、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管理
  加强工作人员管控,对隔离点工作人员进行排查,排查与疑似患者有无接触史、接触过程中有无出现暴露,对隔离点所有人员实施健康检测,加大核酸检测频次限,全部工作人员待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方可同步解除隔离。<\/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