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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全科全域全员全程网格
打通社会服务管理“最后一公里”

  一、改革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传统管理模式,打造全科全域全员全程“四全网格”,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协调联动的网络化运行体系、广泛多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联通共享的智能化支撑体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有效破解社会服务管理“最后一公里”难题,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XX市根据《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4300-2017)要求,以推进三心合一,一网驱动、四个平台建设为抓手,完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全面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切实做深做细做实网格,着力提升网格服务管理水平,形成全科高效实体化运作的网格管理体系,为平安XX建设提供坚实的基层基础保障。
  二、改革举措
  (一)科学调整网格,优化网格区域管理。按照构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要求,将我市全域纳入网格化管理。在行政村、城市社区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区划管理、合理控制人口规模、推进专属网格建设等原则,围绕“人、地、物、单位、组织”等基本要素划分网格。网格划定后,作为村居(社区)以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单元固定下来,今后除对部分不适宜的网格视情况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作出调整外,其他单位不得再另行划分网格。
  (二)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建设。突出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全科网格管理。全面加强“党建+网格”建设,采取“一网格一支部”“一网格一小组”“多网格一支部”等模式建设“红色网格”,让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到每一个网格,保证每个网格至少有1名党员网格员,发挥党员在网格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在网格的落实,更好地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挥好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实现网格事务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三)明确网格定位,严格事务准入制度。整合综治、党建、公安、民政、司法、国土资源、住建、环保、安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新居民服务管理、消防等部门单位的部分基层信息管理工作纳入全科网格。严格实行网格事务准入制和任务清单制,全科网格新增事项须经区综治办审核后纳入全科网格工作。根据全科网格工作职责,整合部分职能部门的协管辅助力量、资源和经费等,建立全科网格专职网格员队伍,明确专职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实现“多员合一、一员多用”。加强网格员队伍的属地管理,鼓励支持各区县、镇街和相关部门单位在市级层面整合的基础上,结合属地工作实际进一步统筹整合职能、力量、资源和经费等,实行“多方协作、一网联动”。
  (四)加强力量配备,夯实网格工作基础。网格工作队伍按照“3+X+N”的标准配备,“3”是指一个网格内配备一名网格指导员、一名网格长、一名专职网格员,“X”是指下沉网格或联系网格内的警务、安全监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生态环保、交通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N”是指若干名兼职网格员。
  (五)强化信息采办,规范网格事件办理。制定网格员事件上报清单,要求网格指导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加强网格巡查,对“骨干对象、服务对象、管控对象”等3类重点对象及重点场所开展定期走访,规范采集社会治理信息,及时上报更新相关数据、信息。网格事件依托区社会治理智能信息系统实行一至四级分级办理。一级事件以专职网格员协调办理为主;二级事件为村居(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村居(社区)两委或村综治中心牵头协调处理,具体由网格指导员协调网格长、网格业务指导员牵头办理;三级、四级事件为有关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村居(社区)等无法协调处理,上报镇(街道)综治中心,经研判后通过“四个平台”交办或转报区综治中心流转处理。专职网格员负责流转交办事件的审结关闭,形成“始于网格、终于网格”的工作闭环。对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时,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应第一时间上报镇(街道)综治中心。
  (六)落实网格经费,强化保障统筹能力。区县、镇街道两级加强网格工作经费保障,并实行专款专用。市级层面,按照“费随事转”原则,在整合河长管理员、交通劝导员、地质观察员、环保督查员等经费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将网格工作经费统一划拨到各镇街,由各镇街统筹安排使用。各镇街也将必要的网格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撑保障全科网格工作装备建设、专职网格员社保和“以奖代补”奖励等工作,确保全科网格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七)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能力素养。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单位将网格员队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培训任务,明确网格员队伍各自职责,提高履职的责任心和能力,特别要提高网格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和服务管理的能力。各镇街要按照“一员多用”和“谁主管谁负责、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抓好网格员队伍的集中培训,有关部门单位主动参与各镇街组织开展的网格员队伍业务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手段,特别是充分运用综治视联网、“网格员学院”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八)实行责任捆绑,形成网格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网格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把督导检查、网格考核、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将专职网格员考绩结果与属地网格指导员、网格长、网格业务指导员年度考核挂钩,将案(事)件办理情况与属地网格指导员、网格长、网格业务指导员年度考核挂钩,提升网格工作效能,形成网格工作合力。落实网格责任倒查机制,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网格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镇街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网格考核追责管理办法,形成责任、报酬、考核的相互捆绑,积极构建一网联动、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全科网格工作格局。
  (九)严格考评奖惩,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区县综治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各镇街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年度平安综治工作考核和有关部门单位对镇、街道的考核,并作为年度考绩奖的发放依据。各镇街综治中心会同相关职能站所对专职网格员开展“星级管理”考评,量化考核标准,推进信息化考核工作。
  三、改革成效
  (一)社会运行秩序进一步好转。通过推行“多网合一,全科网格”,我市构建了社会治理“一张网”和“区县—镇街(部门)—村(社区)—基层网格”四级服务管理体系、组织保障体系和信息支撑体系,社会治理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深度、广度和速度,促进了运行秩序的好转。近几年,全市刑事发案总数、信访人次同比均大幅下降,公众安全感连续五年攀升。
  (二)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通过“综治中心+网格化+智能化+社会化”社会治理,突出了干部向群众“面对面、点对点”服务,加强了干部的“无缝隙”监管,增强了基层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为民、为党”意识,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实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全市基层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状态焕然一新。
  (三)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通过网格化社会治理,破解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实施管理“全覆盖”,服务“零距离”,打通了“末梢堵塞”。对基层的“精细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让群众的人身财产更加安全、生产生活更加便捷、精神世界更加充实,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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