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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XX村排洪沟补偿案例
  (一)基本概况
  XX村排洪沟位于XX项目沿海地带,XX村民称该区域为XX地块。该排洪沟形成的历史原因为周边村民养殖虾塘需要更新水源换水,经过多年的排水才形成了目前排洪沟的现状。排洪沟四周为XX村民自建的养殖虾塘。2020年征地组根据项目施工时序要求对排洪沟四周虾塘进行征收。其中,XX、XX、XX、XX四人承包XX村土地共120亩,并在该承包土地上自建虾塘养殖。
  (二)案件起因
  征地组根据《XX》(XX号)、《XX》(XX号)对四人的虾塘及附着物进行赔偿。但在赔偿过程中,四人指出现有排洪沟乃其四人共同开挖,要求政府赔偿排洪沟开挖成本,参照XX》(XX号)补偿标准青苗包干XX万元/亩赔偿。
  (三)处理过程
  征地组多次与XX、XX、XX、XX四人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征地文件,但效果不大。四人仍坚持己见,要求赔偿排洪沟挖土方及附着物费用。区委区政府现场调研后,要求项目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在可控范围内尽快解决该问题,既要保证项目施工按计划推进,也要保障村民利益。项目中心联系XX村委会、国土分局调查该排洪沟历史,及四人开挖改造排洪沟的事实情况。该排洪沟历史久远,是沿线农田、虾塘排水的必要沟渠,权属为XX村委会集体土地。但XX、XX、XX、XX四人开挖扩宽原排洪沟亦是真实存在的事实。
  项目中心将调查结果上报区委区政府,并根据区委区政府“让利于民,和谐征地”的指示要求,与XX、XX、XX、XX四人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
  (四)处理结果
  经多次协商后,XX、XX、XX、XX四人同意排洪沟区域认定的30亩土地按XX元/亩的价格标准赔偿其四人损失,由四人平均分配该笔补偿款。
  (五)案例总结
  该案例出现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村民对部分土地、排水沟权属认识不清,法律知识薄弱;二是征地所涉及的排洪沟存在时间久远,现状改变较大;三是村民私自对公共河道、排洪沟开挖、改造。
  该案例所体现的问题是各个项目征地过程中常会出现的问题,具有普遍性。针对该案例之问题,首先要确认案例所涉及区域的权属,并进村调查村民所言是否属实,将事实情况摸清摸透;其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法、讲法;其三,在依法依规征地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和谐征拆”“提升政府公信力及人民幸福感”等原则,对村民生产改造公共土地资源经济支出给予一定补偿。
  二、XX拆迁户安置案例
  (一)基本概况
  XX年XX月,市政府下发《XX》(XX号),区政府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启动项目征地,并在现场设立征地指挥部。XX年XX月,市政府下发《XX》(XX),扩大XX项目规划征地范围。该项目征地拆迁涉及XX村、XX村、XX整村搬迁,需安置的拆迁户较多。为做好征地拆迁户的安置补偿工作。区政府于XX年X月印发《XX》(XX号),确定XX项目范围内征地拆迁户的安置标准。
  (二)案件起因
  《XX》(XX号)规定XX村、XX村、XX村等村村民具有安置资格,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按文件规定安置。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安置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总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XX安置户。XX安置户系XX村村民,按《XX》(XX号),XX没有安置资格。但其诉称,其在XX村已居住多年,且在其他地方无房产,无宅基地,房屋被征收后住房问题无法解决。
  (三)处理过程
  经调查,XX37岁,靠务农为生,家中两口人,其子XX3岁。两人居住在XX村,在其他地方无房产,无宅基地。村委会、村小组证实其信息准确无误。安置人员又向区规划分局,住建局确认XX在区内无住房报建登记。考虑到XX房屋被征收后便无处居住,亦无宅基地建房,会造成无房居住的局面,这与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不符。安置工作人员将安置户之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研究该安置户事宜。
  (四)处理结果
  本着项目开发建设是为民谋利,政府执政是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原则。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给予XX一套XXm2安置房。解决其房屋被征收后无房居住的问题。
  (五)案例总结
  安置是征地拆迁的一大难点,各种安置问题层出不穷。本案例所出现的外村人员在本村居住是普遍性存在问题,又因拆迁户个人家庭情况的不同而具有特殊性。遇到此类问题首先要调查拆迁户家庭具体情况,向邻居、村委会、村小组、先居住地所在村小组摸底取证,及向区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其宅基地、住房信息情况,把拆迁户所有情况摸清摸透;其次,依据文件规定的安置条件反复对比,参考其他市县相似案例;其三,在文件规定范围内,充分考虑拆迁户居住房屋被征收后的生活情况及所面临的困境,列为特殊典型处理,必要时候让利于民,确保拆迁户吃住无忧,安居乐业。(yqm)<\/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