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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writeln("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营造全市系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下简称“四史”)的浓厚氛围,凝聚奋进力量,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庆祝活动暨党史学习教育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讲好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的故事,展示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伟大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政治性、思想性、时效性,教育引导全市系统税务干部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坚持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全面展示党领导税收工作成就经验,弘扬正能量,提振精气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思想舆论引导,确保宣传活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二、报送内容 (一)“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系列。各级党组织开展的“重温百年史、筑梦新税务”党史学习情况,具体包括活动动态、“四史”学习心得体会以及围绕党史教育开展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等新闻稿件和影像资料。 (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包括:各级党组织围绕党史重要事件、活动和重要遗址旧址,持续开展的入党宣誓、讲党课、诵读红色经典、重走长征路和展播优秀党课等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创作的文学作品、书画、摄影、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七一”前后召开的座谈会、表彰会、先进典型推树和各类走访慰问活动的信息简报和影像资料。 (三)党领导税收成就系列。包括: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创新成果和经验做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体制制度、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支部工作法提炼等党建工作创新方面的信息简报和影像资料。 三、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把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局领导要具体负责,各单位要组建一支政治思想过硬、文字功底较深的学习宣传团队,确保各项活动走深走实,宣传报道及时有效。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围绕学习重点,精心组织活动,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有效利用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网站、新媒体平台优势,加强活动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注重在主流媒体推送宣传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成果,扩大活动影响,强化育人作用。 (三)注重质量。各单位信息报送要注重新闻宣传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紧密联系税务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正面宣传为主,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信息稿件要富有时代特征、体现税务特色、融合地域特色。各单位所报信息稿件既要坚持数量又要保证质量,注重原创,切记抄袭。市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行业网专栏等平台择优编辑刊发各单位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暨党史学习系列活动动态及典型经验做法,并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刊发情况按月通报。 各县(市、区)税务局、机关各支部要指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统筹和报送本单位信息简报和影像资料,照片一律JPG格式且不低于3M。信息稿件报送采取常规报送和定向约稿相结合的方式,所有稿件和影像资料均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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