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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writeln("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8〕54号),落实普法责任,健全普法宣传机制,进一步做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工作,按照*市普法办要求,经局领导研究,结合普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构建“1+233”工作体系总体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普法教育。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职能,通过多种形式、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 (四)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以推动普治共举为导向,发挥法治宣传的源头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提升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 三、普法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市场监管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四、普法方式 (一)通过严格执法进行普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活动中感受宪法和法律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执法”,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普法。执法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第一现场。利用新闻发布会、公众接待日、公众服务窗口,向群众宣传执法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三)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按照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要求,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以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主动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解答公众法律疑问,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的规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四)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重点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全国质量月、法治宣传教育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五)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针对涉及本单位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六)加强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发挥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独特优势,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素养。 (七)强化部门内部普法。加强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责任分工 (一)组织成立市市场监管局普法工作领导机构,确定责任部门和普法联络员,制定本单位《“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明确全局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责任部门:法规科) (二)每年根据行业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普法计划和方案。(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三)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年度述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等制度。(责任部门:法规科、人事科) (四)执行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执法中的释法明理,汇编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众发布。(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五)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普及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六)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普法,反映普法工作动态,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加强普法网络平台建设,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在线互动普法。(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 (七)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打造有品牌影响力的普法团队。(责任部门:法规科、综合执法支队) 六、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附件1)确定的宣传内容、时间节点、宣传方式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任务清单的落实。 各单位应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特点,每年年初制定本单位当年普法计划,科学分解安排普法宣传任务,普法计划应包括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普法各项活动责任人、预期目标和完成时限等,并填写“谁执法谁普法”主题宣传活动配档表(附件2)于1月底前送交法规科,法规科汇总后报市普法办备案。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普法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每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后要将活动情况,文字信息及图片、视频资料等及时反馈至法规科。<\/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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