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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开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县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法治为引领,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讲话精神落地落实,提高党领导法治建设能力及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持续走好永宁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5年全面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我县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型政府、廉洁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机结合。
  (四)评价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分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进区,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具体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编制完成《**县人民政府保留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和《**县人民政府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持续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一网、一门、一次”审批服务新模式,继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着力打造窗口政务服务规范化、高效化、优质化、便民化。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持续推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巩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公布各乡镇、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清单的管理。继续推进权责清单“四级四同”,根据《自治区行业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做好全县各单位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工作。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1)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央、区、市部署要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巩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基本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2)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完成重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效率情况、提供公共服务情况、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等进行绩效管理 。
  4.落实宏观调控政策。
  (1)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区、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实现政企分开,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
  (2)完善价格市场监管机制。按照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全面开放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5.加强市场监管。
  (1)清理、废除妨碍全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定期完成对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定的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进一步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推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推行“双随机一公示”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配合自治区及**市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6.完善和创新基层治理。
  基层治理涵盖领域广泛,治理对象多元,牵涉关系复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核心,体现服务人民这个宗旨,突出依法治理这个根本,强化立足基层这个基础,注重机制创新这个关键,逐步落实《中共****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切实抓好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治理,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加强乡村治理,打牢乡村全面振兴坚实基础,优化乡村治理组织体系,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宗教依法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加强社区治理,促进社区管理服务精准高效,完善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社区多元服务,维护社区良好秩序,以居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以居民利益为第一追求,以居民满意为第一标准,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加强宗教治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实现宗教治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管住向管好转变。积极主动“导”,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打牢共同思想基础,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严格依法“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管理场所,依法管理活动,依法管理教职人员,依法管理网络,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盯住 “三化”“改”,坚决遏制宗教极端化倾向,全面摸清“三化”底数,全面列出问题清单,全面落实责任领导,全面进行对账销号,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效果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加强校园治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夯实铸魂育人思想根基,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铜墙铁壁,着力巩固教书育人牢固阵地。加强企业治理,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和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履行企业保护环境责任,抓好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禁止企业开展宗教活动,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社团治理,注重培育发展,注重依法管理,注重发挥优势,促进社团健康发展,发挥社团积极作用。
  7.优化公共服务。
  (1)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有序引导行业协会、科技类、公益类、商会类社会组织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3)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与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县、乡两级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X“一站式”“柜台式”服务模式,突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法律咨询和公共法律服务指引的阵地作用,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加强“宁夏法律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永宁小律”、“法润永宁”等网络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提升智能化水平和受理服务能力,实现全天候、多功能服务,实现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有效融合。完善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困难群众、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便捷受理绿色通道,不断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增强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8.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打好环保攻坚战。
  (1)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作为推进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原则,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决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全面落实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把宁夏打造成黄河流域河段堤防安全标准区、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区、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
  (2)实施黄河综合治理工程。把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作为重中之重,以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为主线,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明确黄河保护红线底线,实施河道和滩区综合提升工程,统筹推进两岸堤防、河道控导、滩区治理、城市滞洪工程,建设河段堤防安全标准区,提高防洪防凌标准。坚决清理黄河“四乱”,对影响河道安全的设施一律关停、建筑一律拆除、人类活动一律退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黄河永远安澜。
  (3)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建立水资源承载力分类分区管控体系,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水资源向利用强度低、效率高、效益好的项目、产业、区域转移。建设“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持续优化用水结构,处理好稻水矛盾,大力发展节水型、高附加值的种养业,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实施“四大节水”行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鼓励农业节水有偿向工业、城镇用水转移,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示范省区建设。
  (4)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四尘共治”,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数,今年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80%以上、2025年达到85%。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推进“五水同治”,持续改善水环境,确保黄河干流宁夏段断面水质Ⅱ类进Ⅱ类出,今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2025年保持在80%以上。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风险管控,推进“六废联治”,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综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固废、危废环境安全整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5)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建立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不断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具体措施: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遵照法定权限,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全面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2)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度。涉及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组织听证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3)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政府会议审议前应当先经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提交部门会议审议前应当先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或者部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10.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县要求,及时清理、修改、废止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11.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将科学民主决策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1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要对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经排查认为存在社会稳定、生态、经济等方面风险的,必须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应当进行而未进行风险评估或者经评估不合格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13.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作用,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实现县政府及各部门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1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会议或者部门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5.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1)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会商分析等方式,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2)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具体措施:
  16.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继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按照“专综结合”的思路,加大综合执法改革与五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衔接,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执法工作体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17.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重点执法事项全覆盖,执法行为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制度措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常态化。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广使用。
  1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根据机构设置和执法岗位配置,将其法定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制机制,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1)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改革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按照区司法厅安排,每年举行一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申领考试,并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过期证件和无效证件进行清理。
  (2)落实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根据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1.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1)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全县各部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2)保障行政执法经费。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配备执法装备、加大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初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具体措施:
  22.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1)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2)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3)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加强对政府履行承诺的监督考核,切实兑现政府对群众的承诺,提高政府公信力。
  (4)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2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县政府及各部门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司法机关对完善和加强行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司法建议。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24.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1)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2)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重点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三促进”专项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25.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深入落实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2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27.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化解政府债务,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应用。结合县域实际,争取五年内全面、依法、分批化解政府债务,落实依法决策,杜绝新增不良政府债务。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努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效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具体措施:
   28.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完善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推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试点成果,加强信访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29.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强化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
  30.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1.借鉴“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对合同、婚姻、继承等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更多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的调解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
  3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按照法治化轨道推动信访工作,保障信访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依法处理。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信访秩序。拓宽信访途径,大力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案件的机制建设,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33.扎实推进《民法典》的宣传和普法工作。
  (1)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将民法典纳入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内容,纳入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内容。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制作访谈节目、开展巡回宣讲、公益广告展播等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2)突出民法典重点内容,加强对民事主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普法讲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等基本要求,阐述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浓厚氛围,采取发放图书资料、悬挂条幅挂图、发送手机短信、户外电子显示屏推送民法典知识等形式,推动广场、公园、法治宣传长廊等公共活动场所和宣传阵地融入民法典元素,切实将民法典宣传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
  (3)积极推动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民法典学习宣传的专业性和针对性。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员的优势,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达到办理一个案件宣传一次民法典的社会效果。广泛运用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网上系列讲座等形式,通过案例通俗易懂地讲解民法典,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学法热情。
  (4)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高效学习民法典、精准宣传民法典。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互补,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的传播优势,加大微博、微信、各类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运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密集推送、广泛宣传民法典知识和普法公益广告等,开展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学习宣传,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七)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普遍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职权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具体措施:
  34.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述法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述法工作,将述法结果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对未能严格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不依法履职导致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情况进行严肃督察考核。做好迎接区、市法治督察准备工作,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5.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县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中应当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领导。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6.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县委党校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及考试,逐步建立行政执法末尾淘汰机制。
   37.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工作人员集中学法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对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定期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学法知识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
  38.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2)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9.加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突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牵头抓总、决策部署作用,政府及各部门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整体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要建立工作任务总台账,加强对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40.组织保障。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力量建设,配强配齐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提高准入条件,加强法律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法治政府所需的基础费用、信息化建设费用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各级财政预算,由财政予以保障。
  四、落实机制
  41.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分值在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值中所占比重不低于10%。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得评为效能目标考核优秀等次。
  42.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典型示范。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43.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县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实工作,深刻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将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44.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建立落实《**县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负总责,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督促责任单位抓好落实,有配合任务的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
  45.突出重点,逐项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实现《永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46.加强督查,务求取得实效。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要做好对《**县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县委督查室、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及司法局要对各单位落实年度重点任务情况组织专项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推进措施逐一落实到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如期实现,顺利完成十四五期间各项目标任务。<\/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