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刚才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聆听了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加深了对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下面,围绕此次会议主题,就个人的一些认识和感悟与大家进行交流。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总书记强调的,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这一点落实到城市治理上,就是在“建设”与“管理”两端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这既是城市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城市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保障。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该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第一,要实现城市治理观念的转变。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绝对不能再遵循旧思维、老办法去治理城市,必须与时俱进,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市、以德治市的重要性,尽快学会运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方式,去解决和处理城市治理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如果我们再简单依靠过去那种行政性、强制性手段推进城市治理就会后患无穷。象一些地方政府不重视说服劝导,不严格依法行政,搞大规模的强制拆迁而引发的政群矛盾激化,甚至发生流血冲突,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城市治理中,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德治意识,任何执政行为,都要有法律法规依据,还要从道义层面,站在群众立场,多关注百姓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从而实现城市治理的法治化和人性化。 第二,要实现城市治理方式的转变。由传统的城市管理变成现代的城市治理,最核心的是治理主体多元化。具体讲,就是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一己之力,还要在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中,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形成共同治理城市的巨大合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要逐步退出经营领域,放权社会,激发民间活力。特别是结合行政审批制度等各项改革,在减少事前审批事项的同时,把具体管理方式由重审批、轻监管转为宽准入、严监管,从而形成审批流程公开透明、运行规则优化完善、政府与市场边界清晰的施政格局。同时,牢记人民群众才是城市的主人,坚持以民为本的核心理念。改变以往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行政管控模式,依法依规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我们城市治理的根基才更牢固、更坚实。 第三,要实现城市治理行为的转变。俗语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只有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树立起了法律信仰和道德意识,将法治和德治化为自觉,人民群众才会真正相信法律和道德的力量,依法治市才能顺水行舟。在工作实践中,为什么出了问题,很多当事人不走司法程序,而就选择了上访、缠访、闹访?其中既有当事人缺乏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的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我们公务人员没有依法办事,以德服人,甚至是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这种不法不公行为的存在,就会形成严重的负面导向,使群众失去对法治的信心。因此,在城市治理中,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把对道德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用法治程序规范权力运行,用法治原则防范权力滥用,坚决制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行为。 第四,要实现城市治理环境的转变。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推进城市治理,需要很好的社会环境和人文底蕴。这个环境和氛围的打造与形成,除了加强法律和道德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外,更重要的是严厉惩治违法失德行为,大力褒奖遵法守德模范,这样更能有效发挥警示和导向作用。如果诚实守信者频频吃亏,腐败举报者被打击报复,而道德败坏者得不到惩处,违法违规者逍遥法外,建设法治城市将无从谈起。特别是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事故,基本上都是违法违规操作,从道义上讲就是草菅人命。对此更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惩治力度,让那些违法败德者付出沉痛代价,同时加强立法保障,让那些法律和道德的践行者得到回报和关爱,这样遵法守德才会蔚然成风。 总之,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依法治市进程中,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使法治和德治协同发力、相互促进,努力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 <\/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