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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的出台,为全体党员立起了高线、划出了底线。这两条线,也是每个党员的安全线、警戒线。加强对两项党内法规学习,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是每名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下面,我围绕《学党纪、守法规,争当立德守纪模范》这个主题进行党课辅导。
  第一个问题,讲一讲如何认识从严治党
  网络上有这么一个照片画面,是两岸领导人习近平、马英九亲切握手的场景,完成了自1949年以来两岸领导人的首次会面。谁能想到66年前,国共两党还是你死我活的对手。最终结果,是看似实力不济的中国共产党取得了胜利。究其原因,其主要一条就是我们党深深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丰厚土壤里。邓小平同志讲过这么一句话:“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我党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拉近了讲,就是为人民谋福争利。而纪律,则是约束和保证,确保大公无私不贪腐。这样才能取信人民,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靠纪律”深刻揭示了党的建设的突出特点——从严治党。回顾我党的发展历史,无不体现出从严治党的鲜明烙印。下面,我大体从五个阶段去系统梳理,全面把握从严治党的演变脉络。
  第一阶段,建党初期。翻开我们的建党历史,第一次提起党的纪律还是在1920年的秋天,蔡和森给毛泽东写信,探讨建立中国共产党,信中说:“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有悟极组织分子”。次年7月,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就初步制定了党的纪律,突出强调了党的保密纪律。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单列了纪律一章,提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基本要求,同时明文规定,党员言论行动违背党章、无故连续两次不到会,欠缴党费3个月、泄露本党秘密等犯有一条就可开除党籍。但当时建党不久,并没有党员出现理想信念不坚定或违反党的纪律约束等情况。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布《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是我们党制定的第一份反腐败文件。出台《通告》的原因是党内出现了一些贪污腐化现象,也发现了贪污腐化必将使党走向灭亡的深刻道理,进而就此联系当时的革命形势提出了《通告》,强调了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必要性。大会还通过决议,要求各级党部:“迅速审查所属同志,如有此类行为者,务须不容情的洗刷出党,不可令留存党中”,可见当时就对腐败分子的态度是“零容忍”。
  第二阶段,革命战争时期。在革命战争初期,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反腐法令,具有标志性意义,这部《训令》里规定: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发布这个训令的主因,来自于曾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的伏法。谢步升生活腐化堕落,靠走私贩运物资来谋取私利,杀害红军军医,最终成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判处死刑的第一个“贪官”,《训令》的颁布,对腐败分子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也使苏区的腐败斗争有法可依。自《训令》颁布至1941年,在纪律约束下,相继有腐化堕落分子受到严厉处罚: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璧贪污挪用公款、抗战军政大学第六大队大队长黄可功逼婚杀人等都被处以极刑。正是因为严格的纪律,使我们党与以往的政党、使我们的军队与旧式的军队有了根本区别,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与支持。
  第三阶段,新中国建设时期。1949年全国解放前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奋斗地作风”,以此警示官大党员要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头脑,经受住执政考验。1951年党中央先后决定开展整党和“三反”运动。就在当年10月,有人举报在天津地区担任党和政府主要领导职务的刘青山、张子善蜕化变质,进行倒卖国家材料等违法乱纪活动,盗窃旧人民币数额达171亿元,战争年代,刘、张二人曾被捕入狱,面对敌人严刑逼供,坚贞不屈;但在和平时期,他们却居功自傲、贪图享乐,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有人提出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毛泽东却说:“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二人被处决在全党范围内起到了警示作用,坚决抵制党内出现的居功自傲和贪污腐化、脱离群众现象,也是党严明纪律的生动体现。
  第四阶段,改革开放时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健全民主集中制和党规党法,恢复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全体共产党员和党组织提出了最基本的纪律要求,为严守纪律奠定了基础。1997年,党中央首次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也就是我们今天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的前身。次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落马,因贪污犯罪和玩忽职守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成为了颁布《条例》以后第一个以身试法的高官,同样受到处理的还有伙同情妇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4100余万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原主席成克杰。到了2003年,党中央在97年《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重要指导思想,形成了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在此条例颁布不久,被人们讽刺为“边腐边升”的落马贪官陈良宇因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他涉嫌挪用上海社保基金、违规审批项目、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利益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第五阶段,新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守纪律更是习主席在依法从严治党实践中高度重视、反复强调的一个重大问题。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中央政治局明确提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自身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因此制定出台了八项规定,党和国家领导人带头执行、带动起风清气正的新风尚,也意味严肃党规党纪又翻开了新的一页。第一个被处理的省部级高官是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处以开除党籍、开出公职“双开”处分。在此前后,像雷正富、蒋洁敏、刘志军等人的伏法,更加充分体现了党纪的威严。这些案件的出现,也充分反映了旧《条例》当中对违反党章等违纪行为缺乏必要的严肃责任追究,存在纪法不分的情况。也正是基于此,党中央、习主席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注重标本兼治,大力完善健全党内法规,改革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巡视制度,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等系列法规。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立起了党纪党规的“高压线”。
  第二个问题,讲一讲当前从严治党面临的挑战
  当前,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面对“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四种危险”(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形势依然严峻、刻不容缓,作为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统一的意志,只能是一盘散沙、一事无成。这种挑战从国际局势看,遏制中国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一项长期战略。西方敌对势力明白,用枪杆子推翻我们,只能是黄粱美梦,因此他们把伎俩放到了“堡垒从内部攻破”上,美国兰德公司研究人员认为:现在对付中国比过去对付苏联难多了,那时搞垮苏联只用了“两化”,就是“西化”和“分化”。要搞垮中国至少还要再加“四化”,就是要让中国老百姓对政治“淡化”,让中国官员“腐化”,让中共领袖“丑化”,让马列主义在多元化意识形态冲击下“溶化”。这“六化”,说到底就是要化掉我们的理想信念,化掉我们的政治信仰,化掉我们的严明纪律。从党员队伍建设形势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查出省部级以上干部83人,军队也有45名大老虎接受处理,严峻的现实警示告诫我们,党员队伍面临的考验是全方位的,只有始终严明党的纪律、党的规矩,才能抵御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和各种诱惑的侵蚀,防止党的肌体腐化变质,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从新区党员干部状态上看,总体主流是好的,整体积极向上,能够想事干事。可以说,这部分干部始终坚守着牺牲奉献岗位建功的庄严承诺,保持了昂扬向上敬业尽职的精神状态。但也有那么一小撮党员干部,自身要求不够严格,思想跟不上形势,脑子里还沉溺于老生态,对新环境“水土不服”。总之,阳奉阴违也好,为利而活也罢,这都不是一名党员干部最起码应有的状态和表现,也需要每个人都从党纪法规中去映射、去找准、去标定,看看依规依法到底要不要,从严要求到底过不过,放松放纵到底行不行。
  首先从三个层面给大家捋一捋、把一把新修订的《条例》和《准则》。
  一个是,修订后的《准则》,聚焦廉洁,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它包含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不正之风反映最强烈,对腐败最痛恨,对改进作风、廉洁自律要求最迫切。《准则》抓住这个最突出问题,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规范,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对党章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进一步阐发和具体化。二是体现宣示性。中华民族的道德规范向来是从高不就低。《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三是坚持正面倡导。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要靠自觉,靠长期的自我修养和党性锻炼。《准则》只提出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党员行为规范,还要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它集中展现了我们党在廉洁自律问题上的核心价值导向,堪称当代共产党人的“道德经”。
  另一个是,修订后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它同样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体现出党纪严于国法。随着党情的不断发展变化以及党的执政环境的日趋复杂,原《条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党纪抓早抓小的作用也体现不出来,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为了真正实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新《条例》将大量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违反党纪的行为纳入处分范围,在法律底线之前更为党员划定一条纪律底线,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真正体现了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党纪严于国法。二是列出明确可依的“负面清单”。开列“负面清单”是此次条例修订的突出亮点。过去,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严肃问责的条款,新条例则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一些“新问题”被补充进来,一些“模糊地带”得以明确,一些“细节问题”也不放过,真正实现了党组织和党员有纪可依。三是明确提出“六大纪律”类型。原《条例》将违纪行为分为10类,其中有相当部分内容与法律重复,比如贪污贿赂行为(原条例第9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原条例第15章)等。新条例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将违纪行为分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六类。这“六大纪律”类型的划分,逻辑清晰、重点明确,其中群众纪律、生活纪律都是原条例没有的分类方式。
  再就是,新修订的两部法规的联系。主要是实现了“三个统一”:首先,《准则》重在立德,《条例》重在立规,两者共同构成了党的建设中“德治”和“法治”的统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仅靠纪律和规矩是不够的,必须在科学制定和严格执行党规党纪的同时,努力强基固本,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这些道德标准在广大党员心目中牢固立起来,使其始终挺在纪律前面,成为依规治党的思想引领和有力保障。只有在全党树立起高尚的精神追求,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才能从根本上清除各种错误思想和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思想土壤。其次,《准则》主要是定出“高标准”,《条例》主要是明确“高压线”,两者共同构成了共产党员“最高标准”和“最低条件”的统一。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必须具备的带根本性的标准。但除了明确道德高标准,还必须具备最基本的条件,这就是《条例》所规定的处分项目,它们是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越过了底线,就要受到党纪的严厉惩处。再次,《准则》重点强调自律,《条例》重点强调他律,两者共同构成了管党治党“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的统一。原有《准则》中,绝大部分是禁止性条款,没有体现出党员、干部自律的要求,难以激励党员发挥自觉性主动性。修订后的《准则》则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而把各种禁止性条款移入新修订的《条例》之中,这样,就使《准则》和《条例》分别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运用自律和他律两种方式来规范约束党员行为,从而形成整体合力,产生综合效益。两者同时推出、同步实施,形成了相互支撑、配套联动的态势,体现了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坚持高标准与严守底线、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结合。
  关于对《条例》和《准则》的具体内容的阐释,我想重点围绕“六大纪律”内容,特别是与我们紧密相关的党纪条款,学习中遇到的疑难困惑,给大家作个解读辅导,主要是“六问”:
  一问:为什么把政治纪律挺在法规前头。政治纪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中央纪委在对《条例》进行解释时,明确指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五类纪律,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关系人心向背,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这也说明政治纪律是“六大纪律”的重要核心,在党组织和党员心中是排在第一位的,是比任何国家法律都要严的铁纪。这一点,在查处郭徐案件中都有鲜明的体现。
  二问:为什么把组织纪律挺在法规前头。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服从组织纪律,最起码的要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一级服从一级、个人服从组织。可有的同志,特别是党员干部加入了党组织,还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小组织”,不听党的话,反而对“会友”深信不疑。这在规定中也是不允许的,包含“三个不得”:党员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任这类组织、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但如果是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三五个朋友、校友、老乡聚一聚,很正常。简单地说,朋友间聚聚可以,但别去发起组织,别任职。
  三问:为什么把廉洁纪律挺在法规前头。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从这几年查出的腐败案件来看,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确实比较突出。有的同志会问,党员“正常的礼尚往来”行不行,算不算收受礼品礼金,是不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界定这个问题也很简单,《条例》中明确收受其它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予以纪律处分。所以说,日常生活中纯属礼尚往来,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然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也要视情况予以处理。这个“情况”就是“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另外,如果“礼”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肯定逃不出党纪的“法眼”和“严惩”。
  四问:为什么把群众纪律挺在法规前头。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这次修订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单设为一类,恢复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关于群众纪律的优良传统。把群众纪律放到这么高的位置,正是基于当前社会上一些党员干部的傲慢与霸道,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人民为我服务,颠倒了“公仆”与“主人”的位置,比如,郑州市规划局原局长逯军面对记者的采访,“理直气壮”地质问记者“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再比如,江西抚州一名法院公职人员在上班期间和包工头跑到工地上,对一名工人边打边说“我是法院的,我代表国家,花100万弄死你这个农民”。凡此种种,都严重违反群众纪律,必将受到党纪的严厉惩罚。
  五问:为什么把工作纪律挺在法规前头。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首批公布的183件典型案件中,其中违反工作纪律的案件达到76件以上,包括工作时间打麻将打牌、开会玩手机、公车私用、公款购物等问题。在工作中,如果不能坚持办事原则、恪守党性标尺,是最容易发生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六问:为什么把生活纪律挺法律在前头。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着的形象地位。这里面,一个关注点,有的同志会问,如果我花自己的钱买豪车戴名表,算不算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而违反生活纪律?首先肯定的是,这种做法不违反国家法律,要不然那些富豪、土豪早被抓光了。但是作为一名党员,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就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另一个关注点,是关于不正当性关系,现在通报的很多干部当中都有这个问题。有的同志还问,双方都没有配偶,我今天跟这个明天跟那个,这样行不行?从这次出台的条例看,从党纪的角度来讲,也可以视为你是不正当的性关系,绝对不允许。如果说,新区的党员干部在这方面出了问题,不管是谁,组织都会处理,这一点毫无客气而言、毫无人情可讲。大家都要冷静头脑,别冲动、别犯傻,时刻牢记“色字头上一把刀”。
  第三个问题,讲一讲如何立起严守纪律的标准
  我们学习两项法规,重在贯彻执行,直指正道而行。每名党员都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始终立起严守纪律的硬标准、实标准、真标准。
  一是把标准严在立根固本上。许多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规定,出现信仰迷失、信念缺少、信心丧失,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这方面,所谓的“五毒书记”、“三多市长”就是典型的反面代表。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缺少理想信念的“钙”,防松和弱化了思想改造,“思想病”、“总开关”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消极颓废。共产党员最重要的党性就是坚定的理想信念,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就有了灵魂、方向,就有了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在立根固本上从严,就是在加强理论武装上从紧,要求广大党员自觉把加强学习作为提升思想觉悟的“金钥匙”,用“知”的力量来打牢自身的理论根基。特别是通过认真学习习主席重要讲话精神,领悟朴实话语的深邃思想,点亮心中的明灯,挺起严守党纪的“精神脊梁”,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二是把标准严在组织生活上。组织生活落实质量不高的问题,过去,党员最怕开小组会。为什么怕?就是因为小组会上批评很激烈、很尖锐,谁有问题往往被批得坐不住,党员干部思想灵魂真能受到震撼洗礼,有的批一次一辈子忘不了。现在,不要说小组会,就是在平时,准备入党的比已经入党的更像党员,新党员比老党员更像党员。我们经常讲要过好组织生活,其实很简单,就是从按时交党费做起,从开好党小组会做起,从主动汇报思想做起,不断强化自己的党员意识、党性意识,处处体现先进性、模范性。
  三是把标准严在改进作风上。抓作风、正风气,是十八以来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突破口。从18年开始,各级接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反腐倡廉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纠风治弊的道路上,被“风”刮倒的“英雄豪杰”不在少数,大环境得到了净化,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病原体”尚未根除,很易出现复发反弹,反映到个体上,有的随波逐流,看别人捅捅咕咕,自己也盲目跟风;有的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的言行不一,说的好、做的差,表态快、落实慢;有的我行我素,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等等。我感到,对领导来讲,严作风就要体现出工作的真精细,不错情、不漏情、不误情;服务的真用心,不推诿、不扯皮、不退后;做人的真实在,不说两头话、不干眼皮活、不穿伪装衣;对下属来讲,严作风就要体现出行动雷厉风行、落实不打折扣、标准赶超一流、建设立足自我。对普通党员来讲,严作风就要体现在平时看的见、关键时候站的出、急难险重冲的上。
  四是把标准严在道德品行上。人无德不立。党员不仅要锤炼党性,也要常修德行,厚德方能载物。泰戈尔说过:“道德越是低下的人,邪恶、狡诈、凶残也就越多,离犯罪的距离也就越近”。 古人所言,就是提醒我们要情趣高雅、固守品行。具体讲,我感觉要注重修好“五德”:一修政治品德,或称信仰之德、忠诚之德。党员的表率作用,首先是做听党指挥、听从号令的表率,始终坚守信仰,做单位的领头雁、群众的主心骨。二修职业道德,就是做到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无私奉献,保持国家公职人员应有的职业自觉和操守。三修社会公德。对于“老人倒地是扶,还是不扶”这个本来毫无争议的问题,却成为人们争议的话题,对一般群众而言,可能不扶;对我们党员来说,那就能扶,要做传播正能量、挤压负能量的“时代先锋”。四修家庭美德。于父母同等孝敬,不偏袒维护;于妻子满怀体贴,休息回家勤干活;于孩子疼爱有加,多些玩耍陪伴,不能回家就摆大牌、喝大酒、睡大觉。五修个人私德。坚持用德行匡正言行,重形象、重名声,善节俭、很检点,有权不能骄横、花钱不能任性、得闲不能放纵,力争做到党性、人品“双好”。
  五是把标准严在强烈责任上。红军初创时期,一个青年战士问领导:“参加共产党有什么好处?”领导回答:“让我看,参加共产党有九十九条都是‘坏处’,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可能被杀头,还会坐牢;危险的工作要抢着去干;如果军装不够,要让给别人穿;饭少人多,要让群众先吃,自己饿肚子……要说好处,我看只有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才会拥护你。”这些“坏处”,实际就是党员的责任。面对全年圆满收官的各项工作,每名党员都要胸怀强烈责任、精准坐标位置,以对党忠诚的报效之责、胸怀理想的立志之责、持之以恒的落实之责、当好表率的进取之责,大力发扬超负荷、超极限、超常规的“三超精神”,勇于争先、敢于拼搏,以“看到工作没人干心不安、自己工作没干完不安心、负责工作没干好不心安”的责任意识来检验拷问,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同志们!今天讲这一课,主要还是想通过谈认识、谈理解,真沟通、真交流,让大家作为党员就要守的党纪当模范,坚持做到不违《条例》,坚守纪律底线谨守遵行立起党规铁标尺,勤修《准则》,勇攀道德高线细照笃行树起党员好样子。<\/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