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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是保持机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路径,是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环节。纪检部门要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强化政治引领,以建强支部堡垒为载体,以淬炼纪检铁军为目标,把党建融入执纪执法全过程,以机关党建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党性修养有待加强
  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首要任务。一些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过程中,或是借口工作忙,把学习当作额外负担;或是应付参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流于形式;或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没有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己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的有效途径,而是断章取义,搞形式主义。由于态度不够端正,学习不够扎实,导致一部分党员干部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解读上缺乏应有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在相应的贯彻和执行上不够到位,对事物的理解不够深刻全面,很难从大局整体上处理税收业务工作和个人发展的关系。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一是缺乏开拓创新精神,认为无过就是功,满足于纵向比较有进步,横向比较不落后,缺乏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二是在原则面前不能坚持,奉行好人主义。有的党员干部办事只讲感情,不讲原则,遇到问题绕道走,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有的党员干部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具体指导帮助少,工作不到位,有的遇到工作矛盾则极力回避,相互推诿,缺乏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
  (三)群众观念不够牢固,服务意识有待强化
  “执政为民”是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本职工作的先行理念。有的对待纳税人态度生硬、口大气粗,服务不主动,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有的不一次性告知,不履行首问责任制,让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有的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损害纳税人利益;有的不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能真正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为民“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理念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四)业务工作不够精通,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少数党员干部在对税法知识的掌握上不够重视,任职相当一段时间还对自己本职工作要求的业务知识一知半解;对待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只满足于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不注重开拓创新,钻研业务,得过且过混日子;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不善于运用自己所掌握的业务知识解决问题,而是将问题上交,在如何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上,缺乏钻研精神。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从理论学习、工作作风、群众意识、业务工作四个方面分析了少数党员干部在党建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影响党员干部作风的原因是综合的、多方面的,从思想认识、监督管理及制度建设三个方面分析如下。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差距。有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由于惯性思维,认为作风问题是“沉疴痼疾”,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一时难以改变,因而缺乏信心;有的干部存在观望态度,认为作风整治是“一阵风”,在执行过程中钻政策的空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千方百计搞“变通”;有的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自认为行为“隐秘”、手段“高明”、方法“巧妙”,只要不撞到枪口上就没事,依旧我行我素。
  二是监督难度日益增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基本上是领导干部和其他公务人员,权力和信息不对称使群众监督存在一定的难度。当前违规行为产生了一定的变异,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且公职人员规避监督检查的意识和能力也有多增强,导致了监督难度加大。
  三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一是执行制度缺乏一贯性。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有布置没检查,或者检查工作时前紧后松、姑息迁就、执行不严,或者宽以待已、严以律人、干部本身未做好表率等,使单位制度逐渐失去权威性。二是缺少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有的制度对科室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楚、不明确,导致制度本身不合理、不科学、操作性不强,使之无法有效考核。
  三、下一步加强干部建设的工作举措
  面对少数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税务局纪检部门要继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集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性。
  (一)加强学习,转变方式,内强素质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夯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加强对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压实“两个责任”,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委主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同时推动各职能部门自觉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转变工作方式,突出工作成效。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在警示教育上下功夫。通过突出教育对象的“全面性”,突出教育内容的“多样性”,突出教育主题的“特色性”,力求廉政警示教育达到入眼、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充分发挥好警示预防的作用。在监督力度上下功夫。针对“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聚焦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监督力度,对管户、定税、注销、评估、税收优惠等环节盯紧盯牢,严防作风不正、“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生。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节点,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各个制度的主责部门通过加强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纪检监察加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把制度规矩立起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强化队伍素质。积极参加纪检监察学习和培训,以学促干、学用并举,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执纪监督问责相关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二)把握重点,强化监督,突出实效
  一是深化重点工作,坚持源头治理。持续开展“双评议”活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按照作风巡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基层作风纪律巡查。加大作风建设方面违纪违规行为的惩戒问责力度和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确保风清气正。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结合地区税务局实际,经常性的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典型案件分析讨论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创新学习形式,丰富教育载体,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腐巨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狠抓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紧盯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强纪检监察执纪审查工作。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效率,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查办案件进行剖析,发挥案件震慑效应。强化信访监督,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诫勉的手段挺纪在前,将“四种形态”要求贯穿纪律审查各个环节,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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