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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部分,各地通过整合执法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执法力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然而,由于相关法规体系暂未健全,在综合执法探索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和困惑,严重制约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程,亟待重视并予以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身份复杂,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在各地普遍存在。一是执法人员身份复杂,有公务员编制、参公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编外临聘人员,究竟哪几种人员具有执法的法律资格,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为例,根据“三定”规定,核定编制***名,现有人员中,实有公务员***名、事业人员***名、编外临聘人员***名。从执法人员身份类别看,呈现“编制内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临聘协助执法人员占比过高”的特点,与繁重的执法任务不相匹配。根据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要求,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涉及住房打非治违、环境保护、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药品监管、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城市绿化、城市供排水、户外广告等11大领域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执法范围宽、头绪多,与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二是执法主体的法律资格不合法。执法主体的法律资格,是认定相关主体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关键因素。机构改革后,实际执法主体与现行法规冲突,在行政执法中,因不符合主体资格导致违法执法行为时有发生。例如,***年,***县城管执法支队与县交巡警大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城区人行道违法停车综合整治,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时,城管执法人员协助交警在对张某的白色违停私家车(牌照号渝AXXX)张贴“违停告知单”过程中,刚好被违法当事人用手机拍摄记录下来。据此,违法当事人以城管执法人员张贴交巡警“违停告知单”为由,投诉至***公安局,致使该县交巡警大队行政败诉。执法主体不合法的问题,在各个领域均存在,如,***年机构改革时,***县保留县林业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撤消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职能、人员和编制全部转隶到新成立的县规划自然资源执法支队和县生态环保执法支队,但《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明确规定,执法主体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从2019年国家森林督查发现的情况看,因林业行政执法出现“一方执法无据、一方无人执法”的尴尬局面,以机构改革前后一年比较,全县***年林业行政违法达***起,同期增长***起,无论是违法数量和损害程度,都呈现大幅增长态势,给该县森林资源保护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综合行政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亟待健全。一是执法关联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共享关联信息是跨部门协作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但在具体综合执法实践中,部门间信息不畅是综合执法改革面临的瓶颈制约。当前,执法信息平台缺乏整体规划,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规划、自行建设,如雪亮工程、数字城管、应急指挥平台,等等,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增加行政运行成本,而且无法互联互通,形成信息孤岛,不利于综合执法。比如,按照《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道路上违停机动车执法权由城管部门负责,但由于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未跟上,公安交警有关管理信息与城管执法信息无法共享,致使城管执法人员不能及时查询违停机动车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不便于开展事前告知、劝导等工作,对违停机动车不能扣分也不能拖移,只能作出罚款处理。二是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不健全。以***县林业执法为例,机构改革前,***年林业部门立案***起,查处率***%;***年,通过全国森林督查、“绿卫***”专项执法行动、成都专员办专项督查等渠道发现违法线索***起,目前仅立案查处***起,查处率仅为***%。林业行政案件没得到及时处理的原因,除了职能划转后执法主体资格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相关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移交、协办、联合执法等制度未建立,以至统一、高效、便捷的联防联治工作格局没有形成。
  二、工作建议
  “法无授权不可为”,实行综合执法,建立完善执法依据是前提。目前,全国仅有***等3个省(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意见或方案,***等地出台了关于了巡警、民警综合执法相关细则,***等7个地区出台了针对城市综合执法的地方性法规,国家层面尚无一部关于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此,要破解上述问题和困惑,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亟待从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入手,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出台***综合执法条例(政府规章)或***综合执法指导意见。建议由***统筹,***牵头,***配合,尽快对综合执法人员资格准入、执法队伍建设、信息互通共享、协作关联机制等方面进行明确,为各***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提供政策制度依据,确保综合执法水平得以规范提升。二是建议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由***牵头,调整现行权责清单,对执法主体予以重新明确,切实解决综合执法改革后新的主体不合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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