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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展现了党中央对当今世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严峻形势的清醒判断。《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从总体要求、责任要求、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了具体规定,对引领党员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下面,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对如何把《实施办法》掌握好、运用好、落实好,简单谈以下几点理解和认识。
  一、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新时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
  意识形态工作本质上是政治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意义。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实施细则》对于我们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确保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不断增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凝聚力和引领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必须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支持正确思想言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坚决同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敢抓敢管,敢于亮剑。
  但是,通过查办案件、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发现,我县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还不少,部分群众信仰缺失、拜物主义盛行、个别党员不信马克思主义信宗教、私下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个别领导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一些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够,这种行为如果不加以惩处,势必会搞乱舆论思潮,给群众以错误示范,后果极其严重。作为政治监督专责机关,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敢于斗争,勇于亮剑,主动及时跟进监督,助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真正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推动中心各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以《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为契机,书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争先进位的新篇章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政治监督专责机关,县纪委监委要率先垂范,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通过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案件查办、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等形式,将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执纪问责。用好巡察武器,加强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高度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苗头性错误思想,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函询诫勉,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为《条例》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要做好系统内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地落实。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定期不定期听取分管室组、乡镇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引领干部职工听党话、跟党走,旗帜鲜明支持正确思想言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要强化宣传引领作用,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深化廉政教育,要用好正反案例做好反面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进一步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秉公执纪、清正廉洁。
  三是要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要继续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xx、xx”专题教育学习成果,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牢牢掌握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权,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寓于党风廉政建设之中,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秉公执纪、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