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三治融合”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同志们: 今年是建党99周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七个一”系列活动的通知》,定在“七一”期间,集中开展“七个一”系列活动。这“七个一”中的第一个“一”,就是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根据工作安排,今天我到xx,给xx的同志们上一次党课。 我今天跟大家交流的主题是: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一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背景是什么?二是如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三是怎样通过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背景 去年10月28日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这次全会是党的历史上首次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 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既有理论上的新概括又有实践上的新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关于十九届四中全会,有以下的几个关键词: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大生命力、巨大优越性最集中的体现,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政府治理体系——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行政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会强调要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通过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最终形成科学完善的政府治理体系,让政府更好承担起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 社会治理共同体——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才能使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更有保障。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党委领导的基础上强调民主协商,在法治保障的基础上强调科技支撑,同时明确提出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最终目标,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内涵。 可以看出,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 那么,为什么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呢?归纳起来,我想从全球视野、历史纵向、国内形势三个维度来给大家分析。 首先,提出社会治理创新是对全球治理经验的学习借鉴。社会治理原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西方术语,具有西方式的价值追求和文化语境。而中国作为一个传统文化底蕴非常深厚的历史文化大国,政治文化、社会结构、社会心理、价值观念等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我们敢于学习借鉴国外社会治理成果,是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对待国际治理成果,体现的是一种更高水平的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我们学习借鉴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社会治理成果,丰富和发展我国社会治理理论体系,为全球治理提出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其次,提出社会治理创新是对传统管理理论的质的飞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对社会建设内涵和要求的认识越来越明晰、把握越来越准确、运用越来越科学,在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同时,经历了从加强社会管理到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逐步深化过程,经济体制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过程中,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城市和农村社会治理都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强调政府管理权力的权威性和唯一性,而社会治理则强调共治共享。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创新意义在于强调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平等协作,多主体共同治理,实现共生共贏。 第三,提出社会治理创新是对当前稳定形势的战略考量。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就基层社会治理来说,它不只是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各方的共同责任。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意味着社会治理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下的社会主体共同治理,治理方式从过去自上而下的单向管理转向多方良性互动,更多主体在党的领导下,以更加多样的方式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从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有利于使社会治理成为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有效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二、如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有利于集聚力量、凝聚人心,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局面,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发展活力。要以党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那么,“三治融合”的“三治”具体指什么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首次在党的重要报告中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应用到乡村治理体系之中。“三治融合”这一主题如今是乡村治理的“热词”,在被写入十九大报告后,成为乡村建设的一条新路。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抓好“三治融合”为推动基层治理走向善治指明了方向。 作为“三治融合”的发源地,浙江嘉兴市于2018年9月发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对“三治融合”具体内涵、治理主体、建设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自治——就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的一种治理方式。 法治——就是严格依据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公民依法行事、社会依法运行的一种治理方式。 德治——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榜样示范、礼仪教化、道德评议等,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尺度,营造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的一种治理方式。 总的来说,“三治”就是自治、法治、德治,这三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也就是村、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的治理主要靠这三治。三治的顺序,第一是自治、第二是法治、第三是德治,这个顺序不能乱,平时最容易说成自治、德治、法治,把德治提在了法治的前面,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基层治理工作,首先是自治,民主自治;其次才是法治,依法办事;最后才是德治,崇德扬善,道德是最后的底线,所以德治排在最后。党中央对三治的作用,明确指出: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所以,自治、法治、德治这三治就像一个黄金铁三角,是一个密不可分、有机统一的整体,共同构成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在基层治理中,如何把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一个整体,使“三治”都发挥出各自最大的效能,挖掘出“1+1+1大于3”的效应,这个就是“三治融合”。如果自治、法治、德治各吹各打,就不是“三治融合”,而是“三治孤立”。 要推进“三治融合”,要从凝聚治理共识、完善治理结构、优化治理方式这三个方面来做文章、求突破。 一就是要凝聚治理共识。治理思想是个舶来品,而让广大的基层干部理解透“治理”的精髓内涵,树立正确的治理理念,选择符合自身的治理方式,是实现“治理有效”的基础和前提。在推行治理创新的过程中,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调地方特色,构筑符合当地基层社会特点、合法合理合情的治理方式,以最大程度地凝聚人心、最大程度地改善民生福祉、最大程度地维护民众的共同利益。 二就是要完善治理结构。重点是实现权力均衡、功能完善、多元参与。搭建相对完善、平衡的基层治理主体结构,构筑一核多元的多主体协同治理格局,成为基层治理有效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乡村治理中,需同步加强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市场组织(如企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群众互助组织、公益服务组织、村民社群组织等)等多元主体的建设和培育。在这当中,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作用,切实发挥好党支部和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者、行动者、示范者、整合者角色,让每一类组织都能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协同解决当地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 三就是要优化治理方法。应实现自治优先、法治保障、道德约束。有了科学的理念、完善的治理主体以后,能否采用正确的治理手段和方法,就显得非常重要。对此,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总体方法论要求。十九届四中全会又在原有基础上强调民主协商,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载体,凸显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动员以村民为主的多元主体参与民主协商与决策,强化村务公开,切实提高村民自治的能力、动力和水平。同时,要高度重视和挖掘乡村熟人社会中的道德力量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因素,制定村规民约、村民道德公约等自律规范,积极推行新乡贤治理、好人好事榜等,教育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借助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村民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最后则是加大法治建设,依法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 三、怎样通过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刚才,我们讲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背景和如何来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两大块的内容,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背景、意义以及如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引出的“三治融合”进行了分析。那么,面对这样一个浩大的系统性的工程,我们要如何做呢?特别是我们要怎样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这项工作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党的十九大明确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有利于集聚力量、凝聚人心,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局面,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发展活力。要以党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首先,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为什么要以党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 第一,党建引领体现党重视基层组织建设的独特优势。党建来引领“三治融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其实也是体现了我们党重视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独特的优势。毛泽东同志讲三大法宝中的第三大法宝(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也是最重要的法宝,就是我们的党的建设。我们现在推进“四个伟大”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无数的历史经验已经充分证明,这是我们的独特优势,也是我们制胜的一个法宝。 第二,党建引领体现党章要求的基层党组织职责定位。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第三,党建引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基层社会治理本身也有对我们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应的要求。四中全会进一步丰富了社会治理的内涵: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党委领导”首当其中。对基层社会治理而言,就是要以党建来引领。 那么,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重点又要做好哪些工作呢? 第一,要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以党建引领促进“三治”有效融合、创新发展,确保党在推动“三治融合”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使党的工作覆盖“三治融合”工作的所有领域,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示范点所属党组织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部创建达标,探索创新村民小组党组织设置。二是村组班子结构优化、整体功能强化,干部配齐配强,年轻化、信息化程度提高。三是村民小组党组织建设加强,探索和推进村民小组党组织引领下的基层治理新局面。四是党员教育管理加强,通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担任网格长、承诺践诺等方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党员发展、党员管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基础党务全面系统、扎实规范。六是村组活动场所建管用并举、软硬件齐抓,产权清晰、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方、活动规范、使用到位、作用发挥。七是“三联三争提高三个组织化”工作扎实有效,村级合作社实体化运行,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八是以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云岭先锋”手机APP、网上党支部、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推广使用为重点的“智慧党建”工作扎实推进。 第二,以自治催化“三治融合”。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激发群众自治活力,大力推广“党群夜校+”“村民说事”、村民议事会、村民票决制等民主自治形式。一是加强村规民约建设,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纳入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等内容。落实民主选举,确保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准备充分、推进顺利、结果圆满。二是加强民主协商,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乡贤等机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三是强化民主决策,对涉及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务,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提高群众民主决策参与度。四是强化民主管理,严格执行村规民约、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支出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流程。五是强化民主监督,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目分类别列入监督内容,全面实行“三务全透明公开”制度。 第三,以法治保障“三治融合”。推进法治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法治书架、法治文化点、公共法律服务点、人民调解室等基层民主法治阵地,常态化开展法治文艺表演、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一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组”创建,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二是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推行“一村一辅警”制度,开展“智慧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拒毒防毒宣传教育,加大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打击力度,禁止党员加入任何宗教组织。四是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五是织密村(社区)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第四,以德治润育“三治融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夜校+”等渠道,使之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一是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开展好家风建设,传承传播优良家训,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整治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二是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最美媳妇”“最美家庭”“最美少年”等评选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三是加强文化引领,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城乡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庆、农民丰收节等,因地制宜开展城乡文化体育活动。 第五,以创新助力“三治融合”。结合实际开展创建,不断丰富和提升“三治融合”的实现形式和制度机制。一是探索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探索开展“无诉、无访、无案、无毒”的“四无”村(社区)建设活动;探索开展“和善村民、和美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村庄”的“四和行动”,推动基层普遍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积极搭建和拓宽社会组织和村(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和渠道,鼓励和引导老年协会、文体协会、环保协会、调解组织、志愿者队伍、爱心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及专业社会机构,围绕扶贫帮困、健康养老、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等提供社会服务。三是探索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机制,鼓励发展乡贤组织,培育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引导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等回馈故里,参与城乡基层治理。 同志们,基层要发展,党建是关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指明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航向——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坚持党的引领,将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转变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良性互动。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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