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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当人进入老年阶段后各种生存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年人们,谁应该向他们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中国实施以来,中国的家庭结构出现了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年轻一代尊老敬老观念的淡化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不久的将来,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农村老年人的现状
  (一)人口老龄化概述
  人口老龄化:指国民总人口中由于年轻人口数量减少、老年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把,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二)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情况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截至201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85亿,且每年以近800万的速度增加,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国老年人口将增加4300多万,达到2.21亿,届时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达到2400万,65岁以上空巢老人将超过5100万,因此中国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
  (三)目前我国农村老年人生活状况
  首先,当人进入老年人后,身体开始老化,心肺功能弱化,气力弱小,不能操劳太重从而已进入非生产阶段。正因为如此,老年人已经不能靠体力创造财富,甚至生活不能自理还需要别人料理。其次,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年人的积蓄基本上用在了子女的教育以及盖房婚嫁等方面,使得老年人不能靠自己的储蓄来养老。因此,到了老年,经济上只能依赖子女。此时老年人的生活困难,便立即凸显。最后,健康快乐的老年生活,不仅需要物质保障,更需要精神慰藉。对待老人,尤其涉及赡养问题,农村老年人多数缺乏精神慰藉。部分老年人心情不愉快时无人注意,无人安慰;一些老年人常遭受责骂、埋怨。同时老年人空巢家庭增多,独居现象普遍,使老年人的孤独感增强,不同程度地加大了老年人的心理负担,导致老年人对生活的满意度降低。
  二、当前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1.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造成农村的“空巢家庭”。
  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农村年轻人不满足于农村贫困的生活,向城市涌入,进行打工和经商。留守在农村的大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绝大多数老人的生活要靠自己,处于自养状态,同时还要承担照料下一代和从事农活等体力劳动。常年在外拼搏的打工者,生活艰辛。收入较好的还能给家中老人寄些生活费,但是生活条件差的根本没有精力和时间照顾老人,而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大多是自食其力,活到老干到老。可是一旦他们丧失劳动能力,由于没有固定的收入,生活风险和困难程度均高于城镇老人。此外,随着教育消费的增加和医疗制度改革,尤其是“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依然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使农村许多家庭本已拮据的生活更加贫困,有的负债累累。
  2.家庭人口小型化,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
  一方面,自1973年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经过四十年的实施,农村家庭子女数量逐步减少,即家庭人口结构小型化,从而削弱了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过去一般是一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现在乃至今后会是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不仅财力上难以支付,而且精力上力不从心,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逐渐改变。
  另一方面,农村存在分家的习俗:儿子结婚后盖房或者买房另过,在其决定搬出去后就会分家,协议分家时会讨论老人的赡养问题,如果有两个老人往往会分给不同的家庭赡养,这样协议的效力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独占”的,即没有赡养义务的一方不必承担任何养老责任。分家同时“分老人”的习俗本质上也是家庭小型化。
  3.市场经济条件下,尊老敬老价值观淡化。
  古人云:“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马无欺母之心”。“孝”文化在我国根深蒂固,尊老、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的,孔孟首倡的孝道,历经朝代的更迭而日趋完善,成为维护老年人养老的重要基础。直至现在养儿防老依然是中国大多数农民首要的养老选择。然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却冲击着传统的尊老、养老观念,改革开放后,一些人自私自利之心膨胀,重物轻人,见利忘义,不仅不履行对父母、对老人应尽的义务,反而刁难甚至虐待老人,败坏了社会风气,也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青年人孝敬、赡养老人的观念不断淡化,甚至遗弃、虐待老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为老年人的生活带了许多泪水和伤痛,也让人不得不为老年人的后半生生活堪忧。
  (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
  1.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严重不足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大约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初。直至目前,这种制度主要局限于城镇,虽然近年来国家开展了对农村老年人发放保险金的措施,即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相应的保险金,但是对于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仍然是杯水车薪,可以说,中国农村养老问题依旧很薄弱。对此,很多专家认为,这主要是由于资金不足造成的,而且,城镇养老已经问题重重,政府更没有精力顾及农村养老问题了。农村的低保制度尚未全面建立,并且大量特困户尚未得到保障,基本生活难以维持。“三无”和“五保”老人未能实现应保尽保,现主要靠低保和社会救助。甚至,有些村民不坚守自身道德底线,见利忘义,为了能得到低保,谎报收入,利用关系办理低保。
  2.社会养老覆盖面低,保障水平低。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国家职工和城镇企业职工为主要对象,老年人中大部分没有基本养老金,特别是在农村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大多数都没有基本养老金收入,而我国有将近百分之七八十的人口在农村,老年人有70%以上都生活在医疗卫生差、环境恶劣的农村,他们经济地位低,失去劳动能力就没有了收入,多依靠子女供养,他们迫切希望得到养老保险金却得不到,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大缺陷。
  3.管理和运行机制不健全
  我国负责社保基金管理的是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监管的主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基金监管部门,两者在行政上都隶属于劳动保障部门。这使得劳动社会保障局集政策制定、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督查处等权力于一身。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这样也使得一些地方时常发生农保基金被违规存拆借和非法挪用的情况,给农保基金无法用到实处造成巨大的损失,参保人利益受损,参保的农民要求退保和上访的事情时有发生,进一步伤害了农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
  三、解决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对策
  (一)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1.发展乡镇企业,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业是我国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实现工业化的重要保证,要实现工业化就必须反哺农业,积极地形成农业发展的规模化、产业化,提高科学技术在农业经济收益中的作用,努力拓宽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打破传统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进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进行土地流转,建立中药材基地、养殖场以及农业科研机构,形成“产、学、研”一条龙的发展脉络。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培养农业科学技术人员,推广科学种田,将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农业发展中去,形成“绿色农业,生态农村”的发展理念,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提高村集体财产的基础上,保证了村民的基本收益,更好了发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真正确保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2.逐步放开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家庭结构
  我国的计划生育从1979年开始实施,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三十多年来累计少出生人口3亿,人口再生产类型已经进入低生育、低死亡、低增长的发展阶段,这标志着我国人口发展跨过了一个分水岭。可是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但也带来了一些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如果继续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不久的将来,人口结构严重老龄化会是社会难以承担的重担,人口比例的严重失调也会对社会的稳定产生难以预料的影响,还有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压力过大等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为此,我们必须逐步放开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结构。计划生育政策的放宽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允许二胎,能够生育两个孩子,对于解决我国人口结构趋向于老龄化的问题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另外两个孩子的家庭能够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
  3.宣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孝道”与法律知识。
  通过多种宣传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青少年尊老、敬老、爱老的观念。积极展开各种形式的道德建设活动,并对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行为,不仅要采取法律手段做出严惩还要通过这种宣传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尊老、敬老、养老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老人不仅为家庭创造过财富,还为社会做出过贡献,年老后理应受到子女的尊敬和照顾,不尊重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行为是于法、于理、于情是皆不能容忍的。通过社会舆论的监督,从道义和制度上规范人们的尊老敬老行为,改变过去狭隘的儿女不养老和重物质轻精神的养老观念,使老人时刻保持心情舒畅,精神愉快,颐养天年。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建设
  1.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完善合作医疗制度
  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自愿合作、因地制宜、民办公助的原则,继续完善与发展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提倡以县(市)为单位实行大病统筹,小病报销,帮助农村老年人抵御个人和家庭难以承担的困难。要加大力度巩固农村医疗卫生县市、乡镇、村三级网。要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农村医疗市场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指导乡镇医院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加强对乡镇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乡镇医院发挥在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络中的枢纽作用,加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巩固农村合作医疗,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要大力加强村医疗合作社的技术力量,迅速提高村医的整体技术素质。国家应加大对乡村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加大卫校培养乡村医务人员的规模,提高乡村医务人员素质。克服目前农村医疗卫生差缺乏医生,好医生更缺的窘迫状况。改善农村老年人的医疗条件。
  2.做好扶老工作,建立特困老年人救助体系
  进一步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救助的投入,密切关注包括:那些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丧偶独居的老人、卧床不起和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孩子有严重残疾的老年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老年人、子女间不赡养老人带有严重养老纠纷家庭中的老年人等在内的老年人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建立多元化的老龄事业筹资机制,加强养老院,医疗康复在内的综合设施建设,抓紧探索农村老人的社会化养老问题,加快建立特困老年人专项救助经费,并形成制度。
  3.通过多元互动和相互竞争推动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
  鼓励社会各种力量和私人开设以盈利为目的的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就餐场所、老年食品店、老年娱乐场等老年性服务机构。提供适应不同经济条件及消费特点的老年服务项目。在服务收费上可以采取无偿、有偿、低偿、盈利与非盈利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去划分不同层次的收费标准需求,使其分别适应不同经济状况老年人的支持能力,将养老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
  (三)促进养老模式的多元化
  1.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指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仿照城镇企事业单位的做法,给农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然而要实现社区养老,必须针对老年人口的年龄、家庭、经济及需求特点制定与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才能使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社区养老服务进入持续良好的运转状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社区养老。
  (1)强化政府对于养老问题的关注
  养老不仅仅是社会问题,还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这一事业的发展,将社区养老问题纳入社会发展的总规划,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问题的解决力度,政府应成立关于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区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保证每年予以专款专用的财政支持,专款专用于社区老年事业服务和示范点建设。
  (2)调动社会和力量,全社会共建社区老年服务场所
  社区养老涉及范围广泛,单靠政府部门的支持是难以全面发展的。应通过多方位、多层次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广泛深入宣传社区养老的重要性,充分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实现社区养老资源重组,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对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有效配置,使有限的养老公共资源最大限度的满足老年人口的需要。
  (3)对高龄老年人和体弱多病的老人,重点抓上门服务
  健康是老年人最关心的问题,也是老年人生活的核心。高龄老人和多病体弱的老年人自理能力差或基本失去自理能力,由于亲情难舍,不适应养老机构的集体生活,宁愿在家中养老。对于这类老人应在社区建立门诊,有条件的社区可建老年医院,或充分利用家庭床位、人员等可利用的资源,配备与此相应的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送医上门,使之成为符合老年病人特点的理想医疗场所,达到低成本高效益。
  (4)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丰富老年人娱乐生活。
  各区应该为老人提供各种活动设施和交流场所,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为。鼓励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直接参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余热。组织老年人互帮互助,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建立老年人图书馆、书法协会、象棋协会、老年大学等,使老年人充分享受生活。老年人活动中心应充分调动社区内低龄老年人的积极性,依靠老年群体人力资源,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或有偿服务活动。
  2.土地养老
  俗话说得好,靠上吃山,靠海吃海。从古到今农民把土地作为自己养老的物质基础。有了土地,农民可以靠从事非农产业较为迅速地积累货币财富,也可以获得口粮,维持最基本的生存。是土地避免了农村即使最贫困的人陷入一无所有的境地。土地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为农民提供了土地收入和生活保障,还在于为其提供了心理稳定的基础,成为维护农村人口稳定的重要因素。在现今的经济条件下,对于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民来说土地仍然是他们最稳定也是最后养老保障基础。
  对广大的农村老年人来讲,土地的养老保障作用仍然十分重要。它为广大的农村老年人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老有所为”的用武之地。老年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或通过有偿的土地租赁,总能从土地上获得一部分经济收益,保障晚年的部分生活。使老年人拥有一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以此作为换取子女生活照料和经济支持的手段。
  对广大老年人而言,土地的保障作用仍然十分重要。它为老年农村提供了一个最基本的“老有所为”的用武之地。老年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或通过有偿的土地流转,总能从土地上获得一部分收益,保障部分晚年生活。使老年人拥有一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以此作为换取子女生活照料和经济支持的手段。
  土地使用权是广大农村居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要把政策规定、合同约定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为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财产权利。
  首先要确保农民对土地使用的处置权利,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杜绝土地流转中的侵权现象。鼓励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实现土地保障模式由消极向积极转变。将土地视为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就可能协调土地利用水平与效率的矛盾,将发挥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与利用其生产资料功能有效结合起来。
  其次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转让和征用中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补偿标准和分配方式,使失地农民切实得到补偿收益和妥善安置。发挥土地的养老保障作用。明确老年人对土地使用的所有权,并保障其获得土地收益的权利。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和比较利益水平,激活土地的保障能力。提高农业经营的比较利益水平,不仅可以提高农户转入土地,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土地经营的效率目标,还可以提高农村土地的现实保障能力。
  3.集体养老
  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敬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主要依靠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对这些孤寡老人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料。鉴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农村传统意识的影响,集体养老可行性差,只是农村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
  (1)五保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指的是政府或社会为农村特别困难的居民,在吃、穿、住、衣、葬等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农村五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的组成部分,是政府为解决农村居民中最困难、最弱势的“三无”(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而建立起来的一项救助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存在很多问题,五保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村提留和乡统筹,以及村集体经济,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取消了农业税,五保制度的资金来源就受到了严重影响。再者,五保制度只是临时的救济,不能保障五保老人的长远生计。
  (2)敬老院制度
  养老院制度也是一种农村集体养老方式,它和五保制度相互补充。1997年民政部颁发《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农村敬老院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逐步规范。目前全国有近3万所敬老院,有乡镇政府投资兴办的,有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也有个人兴办的,总体上看,以乡镇政府兴办的敬老院为主体。目前农村敬老院的养老功能很小,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敬老院的主体地位不明确,它不是企业,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相当多的敬老院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仅靠政府那微弱的补贴很难维持其正常的功能。其次,就是很多老年人在思想上很难转变,他们宁愿自己独居也不愿意去敬老院。诸多原因导致敬老院制度在我国农村举步唯艰。
  4.储蓄养老
  储蓄养老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许多民众,为了自己老后有个依靠,在有能力赚钱的同时把部分钱存入银行,在自己没了工作或年龄老了无法工作赚钱后,用这部分钱度过老龄阶段。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个人自愿选择经办机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所有。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帐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帐户的储蓄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渠道,能够筹集更多的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对于职工养老问题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个人的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但是,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因此储蓄养老还有待完善。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已成为我国不争的事实,我国在面临老龄化问题上,应该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学习国外经验,不断创新思路、开拓战略眼光审视和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乃至整个社会保障制度,走出一条城乡之间相对独立而又良性互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之路。妥善的解决养老问题,不仅使得老年人能够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现代化养老标准,而且对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cww)<\/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