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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背”审计出成效   质量管理上台阶

  近年来,xx县审计局在省审计厅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做好新时期的审计工作,走出了一条以思想创新为动力,不断推动审计工作提档升级的新路子。针对近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历的审计工作,保障政府政府投资审计质量,有效监督管理政府投资审计中介机构,我县审计机关认真贯彻省厅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积极探索利用社会中介投资审计力量的工作机制,为促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经验,赢得了地方党政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赞誉。
  今年x月,xx县首次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以“背靠背”审计模式参与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随后,该项工作如同雨后春笋在全县普遍推开,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突出表现在:一是实现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xx县审计局采取自审、授权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审计、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安排三个途径,已经实现了《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提出的“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该做法得到了省审计厅的肯定。二是实现了重点领域的重点审计。我县将审减率偏低、疑点较多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涉及交通、建设、水利、国土、教育、卫生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实行重点审计,最大限度核减项目金额,节约国家资金。三是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据统计,仅2010年元至10月,全县共通过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8113.1 万元。四是开辟了新的审计模式。我局在今年的推出“背靠背”审计,即针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审计中审减率偏低、疑点较多的建设项目,在出具初审结果后立刻安排中介机构或审计人员开展复核,将复核结果作为项目审计质量管理和对中介机构质量考核的依据,并根据“背靠背”审计结果出具最终审计报告的一种审计方式。实践证明,该审计模式不仅能有效核减项目金额,而且进一步规范了审计工作程序,使审计不再是“亡羊补牢”,而是切实起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的效果,受到了建设单位的好评。为规范好、推广好“背靠背”,我县重点做好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建立备选库,审查参审人员资格和能力,加强制度控制
  我局在建章立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各项管理办法、招投标办法、质量控制办法、质量考核办法、参审人员行为准则等。在审计局的努力下,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与国家审计是一个整体,只有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做好这项工作,所以从各项管理到社会中介机构的确定、审计项目的实施、审计质量的控制、参审人员的自律全过程都作了规范,从而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平台,为提高审计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引入社会中介机构时,我局引入“阳光机制”,进行公开透明地选择中介机构。去年底,我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标,产生了七家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使用社会中介机构的备选库。对纳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及参与审计人员的资质、从业信誉、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中介机构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推荐审计人员,提供其资格证明及履职经历,推荐的审计人员必须经审计机关审查同意后才能参加项目审计。目前,通过公开招投标筛选社会中介机构已成为我局的习惯做法,这些措施一方面能够保证真正具有实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能进入国家审计的视野,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机关的审计行为,加强了廉政建设。
  二、实行审前业务培训,规范审计操作流程
  我局多次组织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审计的人员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学习。培训学习的内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纪律以及审计报告的撰写内容等。中介机构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时,必须编写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取得相关事项的证明材料,并对其审计结果负责。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质量要求和工作时限完成审计事项。定期汇报审计工作进度和如实反映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在审计机关的组织安排下,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进行审计资料的移交、工程结算核对等工作。工程造价初审结果必须经过审计机关的复核。
  三、加强行为规范,确保审计项目质量
  我局在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采取了各种卓有成效的办法:一是坚持“谁委托、谁付费、谁负责”的原则,项目所有的审计文书都以审计机关的名义、格式、要求出具,组长、副组长均由审计机关人员担任,审计组长对项目进行全过程控制,审计机关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费用由审计机关支付,从而解除中介机构与被审单位的经济联系,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二是认识到优秀的人才始终是审计质量的保证,我局通过建立专家库,对审计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进行储备,向他们系统地介绍了国家审计的工作要求,强化参审人员的国家审计意识,规范参审人员的审计行为。在组织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通过对各中介机构组织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及业务质量加强监控、严格监管、多级复核等多种措施,及对其市场准入资格实施动态考评、调整,达到了有效控制的目的。
  四、推行“一案多审”,以“背靠背”审计最大限度节约国家资金
  在对国家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我局往往委托两个互不相干的审计机构进行独立审计,比较审计结果,实行审计经费竞价,对选定中介机构实行合同管理。我局委托社会中介的审计经费全部由当地财政支付。审计机关和社会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关系。为了节省财政开支,确保审计经费的公开和透明,我局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经费采取公开竟价的办法,并结合社会中介机构的业绩和能力,确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象。对报价合理、节约资金、业务能力强的机构确定为委托机构。对于选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我局与其签定委托审计合同。委托审计合同明确审计事项、审计范围、双方责任、时间要求、付费标准及奖罚规定等内容。
  五、加强廉政建设,明确法律责任,强化奖惩和考核措施
  由于我县建筑市场较多,投资审计环境较为复杂,我局始终把廉政建设、法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制定了廉洁审计、依法审计工作制度,把廉政建设始终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之中,做到审前有警戒教育,审中有提醒监督,审后有考核小结。在签订委托协审协议的同时,中介机构还需提交一份廉洁协审承诺书,从遵守审计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廉政责任等方面向审计机关做出书面保证。在协审过程中,中介机构要随时对照要求找不足,抓好廉洁不放松,督查组也将通过征询、抽查、走访等形式对协审机构及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不定期摸排了解,在年度总结评比中,该局采取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如果当年度中介机构出现廉政问题,则该中介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不合格。在审计中,我县出台《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的复核制度》规定,中介机构及其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中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计结果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审计机关停止其承担的工作,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将其中介机构从备选库中除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局对于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出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以及建设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事项给予奖励。对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出具审计报告的扣减审计费用。同时,将审计费用的百分之三十用于审计机关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到目前为止,我局在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中,对其中2家未达到复核质量要求的中介机构取消了继续参与我县政府投资审计的资格,该做法受到被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普遍信任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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