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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扶贫,教育先行。教育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措施。当前,脱贫攻坚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职责的政治机关,承担着持续纠正和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使命。深入研究我市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问题,思考谋划全面推进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教育扶贫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我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所,其中高职院校*所,普通高中*所,中等职业学校*所,普通初中*所,小学*所,特殊教育学校*所,幼儿园*所。现有在校生*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近*人,农村城市低保家庭、残疾及特困学生*余人,约占在校生总人数*%。
  (二)工作成效
  (1)把握“政策”生命。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一是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市、县教育部门均成立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近两年来,市教育局先后召开11次教育脱贫攻坚党组会,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专题研究解决问题,积极推动教育扶贫,确保扶贫政策优先落实、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二是明确思路,制定教育扶贫计划。制定了《**市教育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2018-2020年)》和《深化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学龄人口全部入学、困难学生全程资助、薄弱学校全面达标、教师培训全员覆盖等教育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三是严把政策,加大教育资助投入。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各项资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资助尽资助全覆盖。2017-2019年,先后有*人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共享受各项资助资金*万元。
  (2)把握“精准”要义。一是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督促各地按生均500元标准落实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央和地方共投资*万元,其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个,投资*万元;购置玩教具*万元;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万元。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的问题。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5年规划,将贫困村所在学校全部纳入“全面改薄”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范围,确保贫困村所有学校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2019年规划总资金为*万元,其中已落实资金*万元,占比*%。三是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制定落实了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置换化解高中债务。编制了普通高中攻坚计划,2016-2018年我市争取到普通高中建设专项资金*万元,用于县市区5所高中扩大教育资源和购置设施设备。四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先后争取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万元和中职教育引导发展奖补资金*万元,用于全市5所中职学校软硬件建设,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强化职工培训经费保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促进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的作用。五是推动特殊教育完备发展。落实特殊教育条件保障,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元标准预算补助公用经费。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了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服务体系。坚持“两为主”方针,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面纳入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落实了省定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升学考试政策。六是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出台了《**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建立交流和补充机制,扶持农村学校发展。适度引进一批紧缺学科的优秀大学生充实农村教师队伍,2015年以来,全市补充农村教师*人。每年选派城镇教师赴农村支教1000人以上,每年组织特级教师送教下乡300人次,有效地促进了薄弱学校教育水平的提高。
  (3)把握“纪律”底线。引导教育系统干部吸取教训,不踩红线、不碰底线,不违规扩面提标,不拿惠民资金做人情,不违反工作纪律。积极开展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线索查清事实、依据事实作出处理;推动明查暗访常态化,直接入户入校,掌握第一手情况,着力发现问题;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严肃处理。
  二、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政治思想认识不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认识还不到位,对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误区,主观上认为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不需要花大力气去落实。学习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认识不深刻,没有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缺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人翁意识。
  (二)扶贫政策掌握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多忙于日常业务性工作,学习的政策理论大多为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各种教育扶贫政策规定、文件指标掌握不到位、不深入,监督检查重点不明确,业务不熟悉,发现不了问题。监督检查只停留在表面,深入不够,不会监督,别人怎么汇报就怎么总结,深入村组、农户不够,在群众一线停留时间太少,听不到真实情况。在开展教育扶贫领域的执纪问责工作中,政策掌握不清,把握运用不准等,给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带来难度。
  (三)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教育扶贫领域涉及主体广,有些主管部门没有实现动态监管,对涉教资金运行的具体情况缺乏有效监督,给权力滥用留下了较大空间。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相对单一,缺乏一定的基层特别是“三农”工作经验,在监督执纪过程中结合基层实际不够。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不科学,巡察、专项纪律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少,在发现问题上往往会抓不住重点,把重要的线索遗漏掉,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工作连续性差,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存在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
  (四)基层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乡镇纪委和村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大,有的不清楚在教育扶贫领域如何监督、监督什么,有的在大数据核查时存在自己核查自己的现象,在压力传导上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监督检查中,往往就是县级组成工作组,每个月下去部门或单位一两天,走访或查阅资料来完成检查;镇级的监督偏向对驻村工作队管理和一些日常事务的监管,有怕出事、怕查案的思想,以至于自办案件也难完成;村级纪检委员存在“老好人”思想,怕村级换届选举丢选票及长期在本地方工作生活,怕得罪人,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五)监督执纪工作不严。面对当前脱贫攻坚的工作任务,各级干部工作压力大,在教育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中,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群众工作难做,扶贫工作难做,对基层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在扶贫项目资金上以个人不侵占、不挪用为硬标准,对一些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帮扶措施不力、驻村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等软性问题的问责追责不力,有时存在执纪不严的情况。
  三、解决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教育不松懈。持之以恒开展廉政教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经常性开展党性党规党纪教育,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短信提醒、会议强调、案例剖析及观看教育警示片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结合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和教育扶贫各项工作,在强化廉政教育的同时,大力宣传教育扶贫各项政策规定,提升基层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法治意识,从根本上树立“不想腐”的廉洁意识。
  (二)能力提升不间断。以“质效建设年”为契机,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学、查、纠、建、树”活动,狠抓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作风提升工程,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实干之风,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调查研究、驻村帮扶等形式,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尽快提升精准扶贫政策法规、群众工作、调查研究、审查调查、法治思维等多种能力,从而不断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为深入开展教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聚焦主责不发散。要着力起底教育扶贫领域的要害症结,严肃执纪、精准监督、精准发力。一是督促强化基层政务村务公开透明。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贫困退出、脱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二是重点配齐配强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的纪检力量,县乡纪委成立扶贫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形成“三级联查联管”的精准扶贫监管机制。三是抓住重点时段开展专项监督。在扶贫资金下拨前后等重点时段,通过不打招呼现场检查、不听汇报、直接入户的形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四)部门联动聚合力。建立教育、审计、财政、信访、扶贫等职能部门发现问题线索的报送机制。充分运用信访举报平台、“四风”随手拍、大数据比对等新技术手段,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建立督办交办制度,聚焦教育扶贫领域的重点人、重点事。在人员上,重点交办反映“三类人员”问题的信访举报;在问题上,重点交办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违反专项使用资金规定等问题。针对教育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开列“任务清单”,加大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开列“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实行“签字背书”,推动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主动担当。
  (五)强力问责不手软。以教育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查办为重要抓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重点查处村官腐败问题,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对涉案人员进行点名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二是对工作不严不实、工作推进不力、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党委、政府和驻村工作队及相关人员加强问责,积极用好“一案双查”,对教育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既要查处当事人,也要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三是突出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真正起到“通报一起、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cww)<\/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