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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工作安排,下面就《如何发挥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功能作用》和同志们共同探讨。今年以来,市局党委多次就加强公安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以及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准确认识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基层党组织直接管理服务党员民警,直接接触人民群众,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广大党员民警的成长进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作了较大篇幅的专门论述,指出,“党的基层组织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等等。
  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指示。强调“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并发出了振聋发聩的治党“三问”: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开展“不忘**、牢记**”****,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要整顿不合格基层党组织,坚持和落实行之有效的制度。”“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
  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精辟阐明了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地位、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要求,是指导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根本指针。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去年以来市局党委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工作的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理念,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收到明显成效。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如何,将直接影响基层基础攻坚成效。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是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与一般党的基层组织相比,具有处于领导机构的位置优势、骨干集中的人才优势,以及技术、信息条件前沿的资源优势,相当程度上代表着党政机关形象和工作水平,影响面更广,群众关注度更高。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对此务必要有清醒认识,务必认真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创新思路,加大力度,抓紧抓好。
  二、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部分单位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足,领导弱化。有的党组(党委)没有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有的党委以实用主义态度认识和对待党建工作,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存在党建责任逐级“溜号”、工作力度逐级减弱的情况。有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没有成为从严治党书记,对党建工作定位、作用认识不全面,对机关党组织应发挥什么职能、怎样发挥作用不明白、不清楚;有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当“甩手掌柜”,把党建工作安排给分管负责同志、分管部门,具体落实情况盯得不紧、过问不多。
  二是有的单位重业务、轻党建,存在“两张皮”现象。有的党组织对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识不到位,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认为党建对部门业务工作帮助不大、甚至是干扰。少数基层党组织用办公会代替总支、支部会。有的班子成员只关心分管的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学习、研究、参与不够,存在应付思想。有的党组织对机关党建工作如何融入到单位业务工作中缺乏深入研究,单纯就党建抓党建,不会找或找不准机关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工作的切入点,使党建成了空对空。
  三是基层党建创新不够,影响党组织凝聚力。个别党支部不能适应公安机关面临的新任务、新形势,党员思想的新变化、新要求,工作上作为不大,更谈不上突破;有的党支部对公安机关任务拓展和建设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和解决措施,造成党支部威信不高。有的党支部学习活动照本宣科,不能转化为党员民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语言,致使学习吸引力不强,广大党员难以从中受益,甚至认为学习是负担。有的党组织不能按期换届或长期不换届,常年不开展组织生活,造成部分党员认为是不是党员没什么两样,党员意识淡化。
  四是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形势的发展变化要求基层党支部书记具备多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尤其是在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都要抓的情况下,更要求我们的党支部书记是一个复合型人才,既要具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又要具备丰富的党务知识和抓党建的能力。但从目前情况看,党务干部队伍距离这一要求还有差距。有的单位党务干部对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不熟悉,基本的理论不懂,又不加强学习,致使长期适应不了工作;有的党务干部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党建工作产生畏难情绪,认为老办法不顶用,新办法又不会用;有的工作中拈轻怕重,怕苦怕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肯做过细的工作,等等。
  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不符合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影响了广大党员民警政治素质的提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将极大损害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而影响公安队伍建设和各项公安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对此务必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主动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
  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执行《条例》规定,强化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的政治引领和服务群众功能,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公安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各项公安工作顺利开展和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要重点发挥好五个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要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公安机关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机关,公安队伍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纪律部队,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党内各种会议、活动及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进一步加强忠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增强党性观念、严守政治纪律,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加强党史公安史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重温党的光辉历程、重温公安机关走过的峥嵘岁月,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要向党员民警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宣讲上级党委的各项工作决定、措施,及时把党员民警的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各项公安中心工作要求上来,使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安机关得到不折不扣执行。 
  (二)要在强化党员的监督管理作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强化党员监督管理,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政治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从基层抓起、从日常组织生活严起,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加强理论学习、思想交流、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理解,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党规、警纪警规,在民警思想上架起高压线。要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用反面案例教育民警。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严重、闹无原则纠纷,甚至诬陷他人、影响队伍团结的,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抵制,屡教不改的要严格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理。这方面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担当,发挥主心骨作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和重点帮教等工作,加强对党员民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增强党员参加党内生活、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党员民警献身公安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不断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特别要针对热点岗位、监督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发生问题。
  (三)要在加强党员的教育培养、鼓舞士气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要求“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做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做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做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做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以“走在前、作表率”引导鼓舞广大党员民警,激发民警进取之心、克难之志、开拓之力,始终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要通过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党内及公安业务等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培树、表彰、宣传先进党员和优秀民警,赏勤罚懒,奖优惩劣,抵制歪风,弘扬正气,建立正确的思想、宣传导向,引导民警端正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增强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谈心谈话、交流沟通、定期家访及各种警营文化活动,真心实意地关爱党员,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陶冶党员民警情操,激发党员民警热情,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加强对党员民警的培养教育,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外出学习等渠道,开拓眼界,增长知识,提高党员民警的综合素质。要把好入口,畅通出口,积极吸收优秀分子加入党员队伍,及时清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要在密切党群关系、警民关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听取意见,纠正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不正之风。要通过多种渠道自觉接受党政领导监督、群众监督、新闻监督,认真听取对党组织工作、党员表现的评价及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支部工作。要带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路线,切实转作风、树新风,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用好警民恳谈、群众满意度调查、大走访等载体,抓好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不断增进警民感情。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之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
  (五)要在促进各项公安工作开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当前公安工作任务艰巨繁重,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社会敏感度高,这些需要公安局机关具有强烈的执法为民的信念、除恶务尽的决心,需要广大民警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公安党建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需求,引导广大党员民警把心思用到于事业上,把精力用到谋划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把党建成效落实到促进工作上。要切实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在公安工作中所处的方位,增强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意识,自觉把公安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问题来研究和解决。要找准为中心工作服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立足自身职能、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把握规律、破解难题,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要抓住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关键环节,大力强化公安机关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能,强化公安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真正做到党员干部战斗到哪里、党的组织生活就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