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政治站位 认真履责担当 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9年,**区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压实落靠“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党内监督,从严从实正风肃纪,在全区上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向上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站在发展大局想问题、办事情,自觉服从大局,做到有决定坚决执行,有禁令坚决禁止。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组织开展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依托“区委理论宣讲团”“百姓宣讲团”,深入机关、社区、学校等单位,开展理论宣讲活动300余场次。 二是强化班子引领,做到集体领导聚合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区**届委员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区委工作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直接联系群众、双周重点工作预安排等领导干部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工作、管状态。凡属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工程、人事任用等重大问题,严格按照程序、按照规矩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事项,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委请示报告。 三是强化基层基础,做到固本强基促提升。认真落实党建责任,研究提出“四化四型”党建思路,形成“1+15”任务体系。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常态化下基层,常委实行“四联一包”制和包保党建项目制,基层党组织书记实行月例会、月报告和巡查督办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聚焦抓好领域重点,农村积极落实支部“四有”建设,推行村书记星级管理,向薄弱村选派“双书记”;城市侧重地企互融共建,实现社区挂职副书记全覆盖;机关抓好示范引领,先后开展“双优”行动、机关作风整顿和“支部引领·岗位建功”实践活动,长期实践“微心愿”认领;“两新”领域持续覆盖,党组织覆盖率提高到87%。加大基础工作力度,升级改造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机关党建活动中心,按时足额落实基层党建各项经费。广泛推广“党建+互联网”模式,施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推行主题党日月安排,党建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四是强化用人导向,做到公道正派选干部。坚持“六重六用”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较好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和乡镇换届工作。出台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二十条意见,坚持在急难险重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激励广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择优遴选大企业业务骨干到区直单位挂职,相互学习,补齐技术短板,提升专业水平。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秀年轻干部、新任职科级干部等各类培训班,干部理论素养、眼界站位得到加强。积极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完成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以及领导干部在企业和人民团体违规兼职等专项整治工作。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做到完善机制管长效。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四级网络”体系,连续两年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责任承诺“全覆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和政治生态建设考核,实现责任考核与评议“全覆盖”;完善听、述、询、评“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向区纪委委员进行现场述责述廉,实现述责述廉“全覆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治查处违纪违法腐败案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问责到人。制定《**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建立了警示教育“四级谈话”制度,做到“谈话常提醒,提醒常态化”。制定《区委巡察工作规则(2017—2021年)》,启动完成区委4轮32家单位常规巡察、34个居委会提级巡察和9个村(社区)惠农领域专项巡察,有效发挥巡察警示震慑作用。 六是强化正风反腐,做到依法依规严执纪。准确把握区委的主体责任定位,保障纪委监委履行职责的相对独立性,以坚定的态度全力支持纪委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将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责融入到区委、区政府具体工作之中,实现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无盲点、全覆盖。一年来,纪委监委立案83件,党纪政务处分62人;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处理37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27人;查处群腐问题数30起,处理38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28人;查处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数39起,处理49人,党纪政务处分23人,组织处理26人;查实公车私用问题6起,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诫勉谈话4人;对违规使用居委会专项经费问题,立案5起,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1人;对24家单位、38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现象进行了曝光批评,对7名违纪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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