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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县以保护“一江清水”为目标,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河(湖)长制+”模式,将河(湖)长制工作与脱贫攻坚、流域治理、全域旅游相结合,绘就了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2017年,**县在全省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列全省100个县(市、区)第一名;2018年,获评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为全省三个之一、全市唯一。
  一、创新“河(湖)长制+脱贫攻坚”模式,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由“群防群治”向“共建共享”升级
  在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过程中,**县在引导全民参与的基础上,通过吸纳贫困群众参与河湖水库巡查管理、不断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方式,使水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发展实现了共融共赢。
  一是引导全民广泛参与,形成群防群治格局。健全河湖管护责任网络,在全县28座大小水库、35条主要河流中设立县、乡、村河(湖)长275名,其中县级10人、乡级108人、村级157人。此外,还聘请了“民间河长”14名、“企业河长”13名、河湖管护社会监督员31名,聘请了水库安全管理员21名、堤防安全管理员175名。通过引导群众成为河湖管护的践行者、监督员和宣传员,有效推进了河(湖)长制工作由“河长主治”向“群防群治”拓展。
  二是开发生态扶贫专岗,带动贫困群众就业。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请具有一定劳动能力、责任意识较强的贫困群众作为河道水库协管员。近两年累计创新开发“八员三工一干”生态扶贫就业专岗5535个,其中包括460名河道水库管理员、431名生态环境监察员、480名山林防火护林员、425名地质灾害安全员、1546名卫生监督保洁工,每人每月给予200元至1200元不等的补贴。不仅直接带动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还通过发挥这支生态扶贫就业专岗队伍的作用,有力促进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
  三是完善农村水利设施,助力脱贫攻坚硬战。近三年来,全县累计投入3.45亿元,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塘整治等一大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比如,累计投入6911.41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全面实现了脱贫攻坚“100%农户饮水安全,有水质、水量达标的自来水、家用井水或山泉水”。农村水利设施的不断完善,不但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为保护水系、改善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创新“河(湖)长制+流域治理”模式,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由“河湖整治”向“生态共治”升级
  **县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以“三清洁、三整治”(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河道整治、林业整治、渔业整治)为抓手,坚持治山、治水、治污“三治同步”,使生态环境得到全方位综合保护。
  一是坚持“治河理水”,优化水环境。大力实施“清河行动”,对河道内乱倾乱倒、乱采滥挖、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投入逾3亿元对阳明湖、南河湖、仙人湖等县内主要库区连续实施了三轮渔业整治,周边污染企业全部关停,34家水上餐馆、400多户渔民全部搬迁转产上岸,水上渔棚、网箱网具全部清理拆除,对原景区30艘不达标游船、渔船进行收购并升级改造,大大减少了河湖养殖、水上餐饮及机动渔船油污对水体的污染。同时,每年投入500多万元在主要库区、河流实施“人放天养、增殖放流”活动,并设立了“**江”特种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强了水体自净能力。
  二是坚持“治污净水”,防治水污染。大力推进污水、垃圾治理,14个乡(镇)全部建设了村庄污水集中处理示范点,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1.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污水处理率均达100%。投入近9000万元改造升级农村环卫设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提前两年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由水利、环保、畜牧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县域水环境实行常态化监管执法,仅2018年就查处涉水、环保、渔业等环境违法行为130多起,关停拆除养殖场(户)139家,拆除栏舍10.3万㎡。严格控制“三高”项目,近三年拒绝了160多个对环境有破坏或污染的产业项目落户。
  三是坚持“治山保水”,修复水生态。抢抓山水林田湖草试点大好政策机遇,用好中央奖补资金和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全面推进森林质量提升、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项目。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2.66亿元用于实施山水林田湖草工程项目。特别是精心探索出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三治同步”“五水共建”的“园村模式”,实现了水土保持与农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的深度融合。**县园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成为江西省首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三、创新“河(湖)长制+全域旅游”模式,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由“水系治理”向“全域美化”升级
  **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在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中,努力将湖、河、渠、溪、塘等水系治理向全流域美化方向发展,走出了一条水系治理与全域旅游和谐共融之路。
  一是呵护“青山绿水”,让生态更优质。将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标纳入全县主要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列入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按要求完成了35条河湖名录编制及10条河流、3个湖泊的“一河(湖)一策”编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把库区流域大部分山林列入国家防护林、公益林范围,全县林木绿化率常年稳定在81.7%,为全国平均水平的近4倍。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创建生态乡(镇)10个、生态村56个,先后获评“中国天然氧吧”“省级森林城市”。
  二是注重“显山露水”,让城乡更宜居。注重将生态保护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有效衔接,禁止城乡建设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县城规划建设注重“显山露水”,将城市防洪堤、排水排污管网和游步道整合在一起,布局建设亲水公园、小游园、水上观景台等“城市会客厅”;农村规划建设遵循“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突出山水生态特质和客家人文风貌,打造美丽示范户庭院、美丽示范村庄和美丽示范乡(镇)。获评“全国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入选“中国最美县域榜单”。
  三是用活“美山秀水”,让景色更靓丽。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先后投入6800多万元对中稍河、梅水河、九曲河等**江一级支流的20多公里河道岸线进行综合整治。投入6967万元在南河湖畔开展了水生态修复退田还湖、生态护坡、沿岸绿化和农村生活污水综合防治工程。特别是在**江陡水流域,整合各类资金3.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35亿元打造生态休闲度假“百里长廊”,引进落户了天沐温泉、南湖国际垂钓基地等13个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实现了水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互促共进。<\/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