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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国土总面积30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269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9.3%。2012年8月,该县被列入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2016年在全国森林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上作现场推介。2018年9月11日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为全国县级层面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县;10月15日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全市唯一、全省2个获此殊荣的县。
  一、总体情况
  (一)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全县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末的87.3%增长到2017年末的87.56%;活立木蓄积量由1386万立方米增加到1609万立方米;活立毛竹株数由9836万株增加到1亿株。
  (二)林分结构明显改善。全县混交林面积由2012年末的78.3万亩增加到2017年末的84.6万亩;混交林占乔木林分的比例由47%增长到51%;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为主的兼用林面积由2012年末的20万亩增加到25.1万亩;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为主的兼用林占乔木林分的比例由12%增长到15%。
  (三)林木生长量显著提高。杉木林分平均胸径由2012年末的10厘米增长到2017年末的14.2厘米,平均每亩年均生长量由抚育前的0.72立方米提高到1立方米以上;阔叶树林分平均胸径由2012年末的16.5厘米增长到2017年末的18.2厘米,平均每亩年均生长量由抚育前的0.3立方米提高到0.5立方米。
  (四)林农经营森林的收入逐年增加。林业总产值由2013年的21.6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32.5亿元,年增长率为10.8%。山区成了林农增收致富的舞台,其中重点林区农民受益于林业的人均纯收入达到5820元,占年均纯收入的62%。
  二、特色做法
  (一)抓改革,有效破解林业发展难题。根据森林经营工作实际,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等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森林经营组织化、专业化的政策,大胆尝试、积极创新森林经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形式和配套的制度规范,并搭建了产权交易和金融服务平台、林农互助平台、“企业+基地”示范平台等三个服务平台,支持、鼓励森林经营向组织化、专业化发展。依托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规范林地林木流转交易行为,鼓励、引导和扶持林农自愿组建家庭联户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和民营林场;依托林农互助平台,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鼓励林农在自愿联合的前提下,组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依托“企业+基地”示范平台,支持竹木加工企业按照同类优先、就近优先的原则,通过租赁、转让、合股等形式相互兼并,组建原料供应基地,形成龙头企业。同时,县林业主管部门为林农办理森林林木火灾保险,每年的保额达1.04亿元,实现森林灾害保险全覆盖。金融部门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2.3亿元,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向林业集聚,有效地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至2017年末,全县共组建了42个民营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94个,非公有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个体在造林、抚育、施肥等林业生产的直接投资占到每年林业总投资的80%左右。目前,全县基本形成由国有林场主导、民营林场带动、专业合作社示范、农户个体经营、群众积极投工投劳的森林经营机制。
  (二)抓培育,不断壮大森林资源总量。为增强全县森林生态功能,培育和发展后备资源,2014年启动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资源质量试点工作,根据低产低效林现状、立地条件和经营主体意愿,选择“更新改造、补植改造、抚育改造、封山育林”等多种改造方式,突出更新和补植改造,采用良种良法,重点发展乡土珍贵阔叶树,并实施科学管理,规模化经营。争取国家项目工程资金1.86亿元,大力实施长防林,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等重点林业项目。据统计,样板基地建设期间,全县共完成项目工程37.05万亩,其中:长防林工程造林3.07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6万亩、造林补贴项目造林7.79万亩;完成森林抚育补贴项目21.03万亩;实施现代农业油茶产业发展项目0.3万亩,改造油茶低产林2万亩;实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建设项目1.26万亩。   
  (三)抓保护,有效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县林业局设有林政股、林业执法稽查大队、森林公安分局及派出所,乡(镇)设有林业工作站,国有林场设有林政组,村委会设有林管组,5个出县的主要交通路口设有木材检查站。县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乡、村组建半专业化森林消防扑火队,全县现有专职兼职林政管理人员860人,平均每3000亩山林有一名林政管理人员,形成了县、乡、村三位一体的林业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和森林“三防”网络。对林业资源管理,从采种育苗、林木采伐、木竹运输、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都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且严格考核,认真兑现奖惩。县域内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面积控制在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控制在发生面积的5‰以下,林业行政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
  三、经验启示
  (一)要谋定而后动,坚持规划引领。2013年,**县全面启动经营大户和民营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并着手开展非国有林以村为单位的简易森林经营方案试点工作。2016年11月,组织专家技术团队编制《**县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历时一年多,经现场调查、收集资料、业内分析和反复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后,于2018年4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作为全国第一个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范本,象征打造全国营林样板“总纲”正式形成。
  (二)要树立目标导向,坚持因类施策。牢牢抓住“打造全国营林样板,建设生态知名**”战略目标,严格对照制定的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整合精干力量,深入开展调研,精准聚焦营林经济发展瓶颈难题,分步骤、分类别集中攻坚发力。建设期内,全县共完成造林面积22.1万亩,占计划数的105.2%;幼林抚育65.2万亩,占计划数的108.7%;森林抚育60万亩,占计划数的100%。前期设定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基本实现,全县森林的林分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不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不断增强,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三)要重改革探索,坚持宣传推介。根据森林资源状况、林地经营水平、不同经营主体、森林类型、林分状况等因子,分别设立六大类13小类的森林经营样板林,积极探索适合南方地区推广的杉木林、松树林、阔叶林等森林经营技术模式。各类型样板林对南方集体林区开展森林经营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示范指导意义,样板基地先后承办了全国森林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南方地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技术研修班、全省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林业“良种良法”培训班等国家、省级以上的大型会议8次;接待德国、云南、广西、广东、湖南、湖北、陕西等国外和国内各省、市森林经营考察团64批次;培训人员2000多人次。
  (四)要破立并举,坚持政策机制创新。一是将森林资源总量增长、质量提高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到县、乡(镇)政府任期目标责任中,其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的依据。二是构建“森林经营规划—森林经营方案—年度生产计划”管理体系,确保森林经营长期持续开展。三是将森林经营相关项目列入国家、省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偿资金,并逐年加大县级财政对森林经营的扶持力度。四是充分发挥县级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自觉投资投劳开展森林经营,建立中央和地方公共财政与经营主体共同筹资的森林经营多元投入机制。
  (五)要创新方法,坚持科学管理。一是强化资源保护。加强林地保护,划定保护红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提升森林质量。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及适宜困难立地造林的抗逆性树种的繁育力度,积极培育良种壮苗,提倡使用容器苗造林,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三是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和完善森林经营方案、调查规划、作业设计、成效监测等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森林经营活动记录和档案管理,建立森林经营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森林经营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现代化。四是强化森林经营成效监测与结果运用。全县共设置84个不同样地形状及面积的监测样地用于样板基地建设成效监测,其中每个样板点设定5个以上的监测样地进行对比试验,为森林经营抚育“把脉听诊”。
  (六)要注重投入,坚持提升软硬力。一方面,持续改善硬件设施。针对林区路网密度低、林道等级差、林木种苗基地、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以及林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设施设备和技术落后等情况,集中有限资源,对林区公路、林道进行维修和养护,采购国内先进的森林经营成效监测,全力以赴满足森林经营活动的需要。另一方面,加强森林经营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林业专业人才引进,每年从林业院校引进2-3名专业人才,不断优化管理和技术队伍结构。同时,不断加大人才队伍学习培训力度,采取理论培训、现场培训等多种培训方法,切实提高培训实效,为国营林场、民营林场、林业合作社、造林大户培养了一批营林技术人员。<\/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