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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26日,省委印发新修订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容错纠错办法、能上能下办法”三个试行文件,内容更加充实完善,政策性更加鲜明,政治导向更加明确,是省委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的重大举措,是我们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中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新“三项机制”落地生根,不断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一是把握政治要求,强化政治监督。新修订的三项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这首先就是从政治素质上要求党的干部,同时深刻揭示了政治素质高的内涵。新的鼓励激励办法选拔重用的干部第一条就是要“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在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能下办法中又提出“以政治表现为基本依据”来认定干部,这都完全体现了新时期对干部的政治第一要求。十九大还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新的激励和能上能下机制都将“党的建设”放在第一位突出位置,置于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等工作之前来考量干部。这也对我们的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干部的日常监督和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坚持政治监督为首要监督,聚焦“两个坚决维护”,突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行为的监督,全方位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表现。对在政治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行为端正、政治道德高尚、政治作风过硬。
  二是落实严爱相宜,坚持容惩并举。新的三项机制坚持对干部严爱相宜,在建立容错机制中新加入了“客观条件、程序方法”两项内容,容错的认定程序上完善为“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结论、结果反馈、资料报备”五个环节,与原程序相比,更加科学、严谨,更加严格了容错的因素和制度要求,容错的实施者也不再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更加符合了干部管理和工作的实际。同时对容错专条强调“第七条,审慎实施容错。容错应当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精准适用情形,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严明了容错纪律,让投机钻空者无机可乘,无空可钻。我们在具体实施容错中,要要做程序的“把关人”、纪律的“捍卫者”,严防容错成为干部违纪违法的挡箭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帮助干部及时纠正错误,防止小隐患发展为大问题,小错酿成大错。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能下机制中,明确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慵懒散慢虚”作为重点能下对象,对只要“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在30%以上,全国性考核评列最后档次和排名后5位的、落实脱贫攻坚受到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脱贫攻坚考核当年评为差等次、一年内安全生产发生1起等情形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为调整对象,并对“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做出新的明确规定“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从这些新的规定变化来看,新的三项机制对干部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突出能下,反向鞭策干部有作为。我们在工作要紧盯工作乱作为、推进不力、严重失职失职的干部加大问责的力度,推动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问责一个、警示一批的强有力震慑效应,保障三项机制成为激发干部活力的“强心剂”。同时严管之外更有对干部十足的关爱关怀,新的鼓励激励办法对党政干部的鼓励激励专条新增“关心关爱”方面,明确要求对各类考核优秀、受到表彰奖励的党政干部,加强重点培养,优先安排培训;在关键性环节硬性规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消除干部干事顾虑;将带薪休假、加班调休、干部体检等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领导班子研判、干部考察的内容,以此来确保干部的各项合法权益福利待遇落到实处,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爱关怀,真正做到了从严监管和人文关怀的高度融合、有机统一。
  三是加大激励力度,加强自身建设。新的鼓励激励办法原则中一改以前的“奖优罚劣”为“奖优奖勤”,突出奖,坚持以实干实绩论英雄,适当拉大了激励档次、新设奖励项目、提高奖励金额、扩大奖励范围,形成了强大的正面激励导向。在评先评优和考核奖励方面,对被授予“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将其党政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照20%确定;新增对现代农业发展、新兴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年度监测考评前5名的县市,分别授予“现代农业强县”“新型工业强县”“生态建设强县”各奖励20万元的奖励激励新内容;将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对象由县区扩展到单位;对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党政干部,明确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提高10%,同时在选拔重用干部方面新增了“连续三年以上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等新的规定,这一系列新的奖励激励举措,将荣誉奖励惠及到干部身上,提振干部干事作为的信心,激励的导向性更加明确,必将在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上起到积极作用,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僵局。
  新修订的三项机制,切中时弊,顺应新时代,落实新要求,聚焦新作为,完善鼓励激励正引导,为干部提振精神、增强信心提供“强引擎”;加大容错纠错守底线,为干部锐意改革、大胆作为“卸包袱”;细化能上能下新举措,为干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装配“增压器”;全方位激活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人心思进的良好政治生态。<\/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