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撒芝麻盐”式的协管员补贴制度,由于协管员数量多、经费有限,难以真正调动积极性。市财政每年拿出130余万元,用于补贴协管员,从总数上看着实不少,但是发到所有协管员手中,就显得“单薄”多了。每月200余元补贴,在山区、偏远农村看来,有些吸引力,但对城区、较为发达村居来讲,吸引力就小多了,难以调动积极性,造成管理“难”。 |
按照“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部署,近日对全市食品药品协管员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范围搭建了协管员队伍。截至目前,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聘任,每个村居(社区)均配备了协管员,全市搭建了由866名协管员组成的队伍。 (二)明确了协管员工作职责。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协管员在所在行政村居(社区),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动态变化,建立基本信息资料;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辖区内无证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报告,对排查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等重要情况及时向乡镇(街道)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对辖区50人以上家庭自办宴席进行监督,并负责备案登记,每月汇总并向乡镇(街道)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对食品药品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常用知识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引导;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及执法活动;反映辖区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健全了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市备案、乡镇(街道)聘管、村居(社区)使用”。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市协管员的人员培训和统筹指导工作。乡镇(街道)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具体负责辖区内协管员的聘任和日常管理工作。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考核奖惩办法,乡镇(街道)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每年对食品药品协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定考核结果,并建立考核档案。协管员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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