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发〔2018〕**号)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2018年度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摸排确定的、群众举报的及上级交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基本侦破并打击处理到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方法 1.宣传发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敢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主动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要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督促其早日投案自首。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要精心策划主题,加强正面报道,掌握舆论主动权,向全社会释放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正能量,彰显党委、政府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 2.摸排线索。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组织全体镇村干部、政法干警深入厂矿企业、学校、村组院落、农户家中开展实地走访摸排。各行业主管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所管辖的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摸排行动,广泛听取商家、店主、企业主的意见,收集相关线索。政法机关要对近年来的群体性治安案件、涉众型经济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关系密切的案件逐一进行分析串并。纪检监察、信访部门要对近年来的信访特别是群体性信访进行梳理分析。县扫黑办要组织人员适时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明查暗访。各级各部门对摸排出来的问题线索认真梳理,严格保密,并安排专人报送辖区公安机关。 3.立案侦查。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对所有摸排的线索建立工作台帐,逐一研判,对有价值的线索要集中优势兵力进行侦查。对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