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州县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以上率下 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同级政法机关横向联系的通知》和纪委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查严处基层涉黑腐败问题的通知》,督促各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加强横向协作配合,摸底排查公安机关清网抓捕的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涉黑涉恶情况,清理基层涉黑腐败问题线索,按照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月报制度,按时上报相关数据。 二、准确定位,摸底排查 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能,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加强与政法、公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对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重点问题,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出一起,绝不手软。截至目前,共收到问题线索,经初核后均失实了结。 针对涉黑涉恶腐败方面,主要从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三方面开展巡察,巡察共发现以下问题:主要是党委政府政策宣传不深入,没有宣传到所有群众,存在会议落实会议现象,浓厚氛围没有形成且未设置举报箱;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缺乏担当精神;针对极少数群众的不合理诉求,无理取闹等问题教育处置力度不够;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中联系群众不够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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