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的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本单位“三公”经费的支出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用 我中心2017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15000元,全年实际支出960元;2018年无安排公务接待经费,第一季度无费用支出。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中心重新修订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确保公务接待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我中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公务接待安排前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公务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呈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由报账员报送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核定后予以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时必须附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表和公务接待清单。我中心不存在公务接待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二)公务购车用车费用 我中心2017年无车辆购置费安排,车辆运行费预算60000元,全年实际支出54557.04元。因我中心公务车(车牌号码:xxxx)使用年限过长、使用频率高(已行驶超过30万公里),车辆状况差,已于2017年末作报废处理;现保留1辆公务车(车牌号码:xxxx),作为业务保障性用车。2018年无车辆购置费安排,车辆运行费预算30000元,第一季度支出8381.04元。我中心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强调出车事由,做好车辆使用情况登记;公务车辆保险、维修保养及加油均在政府定点单位进行,不存在未使用公务加油卡刷卡消费、市内加油使用现金的现象;节假日实行公务车辆封存制度,不存在公车私用行为;不存在借用、调用、换用其他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车辆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