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网络聚焦民生热点问题 积极督促履职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长久以来,案源匮乏是制约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主要瓶颈,直接关系到基层民行办案的数量和规模。为有效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我院在多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现就我院依靠网络聚焦民生热点问题,成功办理“脚臭盐”督促有关行政单位履职案简要汇报如下: 2017年3月份起,全国各地陆续爆发有关河南省平顶山某盐业公司生产销售的某深井岩盐存有质量问题,该盐经加热或手搓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脚臭味,故网络媒体形象的称之为“脚臭盐”。“脚臭盐”事件大规模爆发后,多地职能部门已明文要求该涉案品牌食盐下架封存待查。5月9日,我院民行科依职权发现,某权威单位称 “脚臭盐”已在衡阳地区内销售近百吨,为切实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我院民行科组织干警对县城范围内各大小超市进行实地摸排,通过两天的实地走访,发现县城内5家超市确实存在涉案“脚臭盐”销售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院民行科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当即请示上级院民行处处长和本院检察长同意,于5月10日带领工作组前往县盐务局调查了解详细情况,经调查核实:2017年1月,xx县君林商贸有限公司高某从长沙经销商购入约30吨涉案“脚臭盐”,部分已配送到县城内超市进行销售。2017年5月初,xx县盐务局针对网络“脚臭盐”事件的大规模爆发,先后通知超市下架问题产品,并要求经销商高某组织召回工作,但因该局目前只有1名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故对“脚臭盐”问题未引起高度重视,存在怠于履职的行为,导致对经销商和超市监管不到位,后续工作未有效开展,致使部分涉案“脚臭盐”仍在市场流通,有危害百姓身体健康的可能,因涉案“脚臭盐”有可能含有毒、有害的致癌成分亚硝酸盐及硫化氢。 针对现有查明的情况,经请示检察长同意,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