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xxx县委的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察委立即行动,深入开展在扫黑除专项斗争中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成立x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委也相应领导小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委巡察办、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监察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定期调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2.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委内部归口管理机制,聚焦涉黑涉恶案件,紧盯党员干部这个整体,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强化监督工作成效。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零容忍、重高压、长震慑,列明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来。 3.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张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2万余份,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并通过广播、红网、电视、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拓宽线索渠道,压缩违法犯罪空间。 4.规范线索管理。县纪委信访室对2016年以来的所有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摸底排查,已办结且属实的案件共8件,对未办结的5件问题线索将尽快查处,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理分办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6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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