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精神,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市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强化领导,迅速行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市纪委监委及时行动,召开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会,就市纪委监委开展有关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成立了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办公室,对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详细明确,对设立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平台、建立涉黑涉恶信线索管理台账、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和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重点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注意发现和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挂号督办、一查到底。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为增强工作针对性,在全市开展全面排查,精心组织,细致摸排,托清人员底子,重点筛选反映乡村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利益、向扶贫领域伸黑手、群众意见强烈的问题线索,建立《扫黑除恶信访举报专项台账》督办直办台帐,跟踪摸底调查,严肃查处,目前共梳理出问题线索 件,重点对象名。同时将在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举报专区专栏,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充分发挥群众点名接访、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广泛收集排查问题线索;建立与政法机关和国土资源、住建、审计、信访、交通等部门配合协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