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综合治理大格局 破解人民法院执行难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执行难难于攀蜀道”。曾经有人这样形容法院工作中的执行难。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列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之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的庄严承诺。“基本解决执行难”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又是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上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如: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执行查控工作,推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即“黑名单制度”;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制度;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规范执行权统一行使等措施。在党委领导、社会各界支持和各级人民法院的积极努力下,曾经令人头疼的“执行难”问题正在得到有效缓解,全社会共力解决“执行难”的综合治理大格局正在形成。但是,当前破解“执行难”仍然还处于攻坚阶段,还有一些薄弱环节亟待解决。 一、现阶段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是“人难找”。在执行过程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无法及时有效送达,需要向被执行人了解的情况就难已查清,传唤、拘传等执行措施搁浅慢延,拘留等制裁措施也无法落实。 二是“财难寻”。人民法院获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途径有限,主要是要求被执行人主动报告财产状况、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利用人民法院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又很难查询到财产变更线索,造成大量案件难以执行。 三是“物难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