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推进互联网+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概况 (一)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提请市委办调整了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制定了议事规程。二是健全对县(市、区)信息化发展考核机制。在《2016年某市县(市、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考核实施方案》“社会发展”中,增加信息化发展水平考核比重(2分),主要包括:互联网普及率、光纤入户率、行政审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行政审批网上办结率、公文及时接收率等5项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与通信运营企业合作机制。市政府与移动(2015年12月24日)、联通、电信(1月5日)分别签订推进互联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家公司未来3年合计投资预计达到38.7亿元,打造“光网某市.智慧城市”,共同推进重点领域“互联网+”合作。十三届8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与广东移动、广东电信、广东联通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制定我市互联网+行动计划。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为目标,按照国家、省有关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某市互联网+行动计划》(韶府办明电〔2016〕66号)。该行动计划内容涵盖“总体要求”、“重点行动”、“保障措施”三个部分,以及重点项目附表。重点行动主要包括“构建便捷的宽带互联网基础设施”、“推进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培育互联网商贸和金融服务新模式”、“发展融合互联网的智慧农业”、“开展互联网+益民服务”、“发展大数据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等7个方面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推进互联网+工业融合创新。 一是建立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项目库。组织了“互联网+”试点推荐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