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根据本会议的安排,现将我县《自治条例》的实施情况作个汇报,请予审查。 一、我县《自治条例》的制定和修改概况 我县是****年**月***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设置****自治县的。自治县成立后,为保障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我县从***年***月份开始着手起草和制定《*****自治条例》。该条例于***年***月***日经***自治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于***年**月**日经**省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为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和自治县的实际,我县从***年2月份开始着手对《自治条例》进行修改。《自治条例》修正案于****年1月8日经县**届人大**次会议通过,于***年**月31日经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批准。修改后的《自治条例》共七章六十二条,其中保留原文十七条,新增二条,修改四十三条。 二、在实施我县《自治条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自治条例》的颁布实施,保障和促进了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和兴县富民战略目标的加速实现。但是,在我县《自治条例》的实施进程中仍然有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克服和探索。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我县《自治条例》中的变通条款落实不够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变通权是法律赋予的特殊权力,但实施中,行使变通权的难度较大。在我县修改后的《自治条例》中,有五项变通目前还没有落实到位: 一是享受减少或免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照顾问题。我县《自治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安排的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享受减少或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但此规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直得不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