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X财监<2022>X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组织专班,认真开展2015年—2022年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收到省里文件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立即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成立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认真开展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 (二)迅速行动。2022年12月X日,召开全县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安排部署会;2023年1月X日,召开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调度会;1月X日再次召开全县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调度会;针对2015年1月至2022年12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含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等4项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情况,在全县迅速开展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 (三)部门联动。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审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作为,强化合力,成立专班,对标对表,下沉到各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导,切实提高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效率。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高密度高频率调度自查自纠工作,第一时间压紧压实自查自纠责任,落实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二、惠农补贴政策执行情况 2015年—2022年,我县严格按照湘政办发<2015>X号和X政办发<2015>X号文件及相关惠农补贴政策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抓实业务培训、严格工作流程、强化督查监管,确保惠农惠民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指向性和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