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由县住建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导巡查制度,县督查、城管、住建、创建办及县农办联合对各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督导;对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态度不积极、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破坏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按照属地原则,由所辖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追查、维修。 |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和谐农村的重要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结合自身实际,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抓手,以治脏、治乱、治污为突破口,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积极倡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断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实现了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运作,有效解决了农村垃圾处置难题,营造了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 一、加强领导,切实摆上位置。一是提高认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国计民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国家、省、市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都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建设美丽乡村的迫切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整治工作迫在眉捷,必须下大力气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健全组织。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日常管理及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党委(党工委)书记是本辖区第一责任人;明确每个村的网格长为本村民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具体责任人,引导广大农户加强卫生管理、规范垃圾处置,提高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保障。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平舆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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