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省纪委监委《关于元旦春节前对八起“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和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的通知》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结合驻在单位的工作实际,现将“两节”期间我组开展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2月11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围绕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具体包括:一是党委(党组)及其基层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纪律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别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有关通报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元旦春前对八起“四风”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在重要节点前做细、做实预防提醒和警示教育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明底线。同时,进一步用好用足通报曝光的反面典型案例,以专题会议、廉洁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让身边人知道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二是党委(党组)及其基层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文件精神及通报内容,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任务,主动查摆、带头整改,推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直面具体问题,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三是党委(党组)及其基层组织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节前约谈班子成员、重点科室、下属单位、分局等关键岗位的负责同志,把好第一道关口,防止借过节之机搞公款吃喝送礼、公车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