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背景 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变,社会压力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人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疾病、尤其是严重精神疾病往往会导致患者做出伤害自己、祸及他人、殃及家庭,甚至危及社会的过激行为。精神疾病关系到公民的健康、财产、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其影响不可小觑。2017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等22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在突发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要依托各地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心理援助热线,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目前,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我县在精神卫生工作领域还是十分薄弱,存在预防和识别处理精神疾病与心理行为问题的力度不够、总体服务资源不足且管理分散、防治机构和人员队伍缺乏等问题。为落实《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切实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我们建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三进”活动,加强全县的心理健康服务。 二、建议 (一)政府要提高重视程度 我国目前平均约17%的精神病发病率,作为贫困县,我县属于精神病高发区,影响的人群之大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由于精神病是较为边缘化的问题,一直得不到政府足够的重视。呼吁政府要提高重视程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分人群、分层次、分区域开展全民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其掌握基本的心理调节方法。 (二)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