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托方:某市监狱管理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省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重大部署,某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托方)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处于特殊领域的企业国有资产,由委托方委托省直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经省政府同意,委托方与某市监狱管理局(以下简称受托方)签订本委托监管协议。 一、委托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名称 某市监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委托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略) 三、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的主要监管事项 依据委托方《某市国资委权责清单》(某国资〔2016〕**号),委托方将以下权责事项委托受托方: (一)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核;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审核;企业主营业务备案。 (二)企业(集团)所属子企业改制重组有关事项审核;企业章程制定、修改审核。 (三)企业产权管理有关事项(不含按规定由委托方监管的事项);企业融资、发债、担保审批。 (四)企业清产核资、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审核;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企业大额捐赠备案。 (五)企业负责人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管理。 (六)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与董事会、董事履职评价。 (七)企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四、受托方需报委托方审批、审核和备案等事项 (一)企业集团层面的改制、重组,以及由此涉及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的核准事项。 (二)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协议转让等审批事项。 (三)企业清产核资结果备案和资产损失核销审核事项。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