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新郎: 新娘: 乙方 婚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xxxx年x月x日x时x分 举行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xxx(饭店)xx厅 婚 宴:共xx桌 第二条 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总体策划 价款:人民币xxxx元 婚礼主持 价款:人民币xxx元 婚车使用 价款:人民币xxxx元 化妆服务 价款:人民币xxx元 纪实摄影 价款:人民币xxx元 纪实摄像 价款:人民币xxxx元 其他服务项目 价款:人民币xxxx元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相关附件。 第三条 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xxxxx元。 第四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xxxx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即人民币xxxxx元;婚礼当天车辆到达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剩余的20%即人民币xxxx元; 如未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即人民币xxxxx元;婚礼当天晚上布置场地完成后由新人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剩余的20%即人民币xxxx元; (三)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