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坚持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核心,以强化自我监督为基础,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为保障,进一步明确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方法举措,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二章 加强经常性监督 第三条 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县纪委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要求,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每年至少要与副书记、副主任以及其他常委、委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副书记、副主任、常委、委员按照工作分工对分管部室组负责人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各部室组负责人对本部室组人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机关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与部室组负责人或其他干部谈心谈话,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心谈话情况要做好记录。 第四条 严格落实约谈制度。纪委书记、委领导班子成员与镇街、部门单位负责人、分管部室组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约谈,重要时期、关键节点及时约谈,深入了解镇街、部门单位从严管党治党、履行“一岗双责”及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干部监督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干部问题反映集中、信访举报较多的部门单位纪检干部的重点约谈;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在职务调整、轮…… |